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30日 03:47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69 公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28日,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5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金敖大先生召集主持,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刘立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编制完成《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编制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政府规划对募投项目进度的影响,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了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28日,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5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根红先生召集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编制完成《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编制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政府规划对募投项目进度的影响,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了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鸥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527号文核准,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7日)收市股本总数91,470,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2.50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配股价格为7.55元/股。海鸥股份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21,048,86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918,938.3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765,895.1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153,043.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H102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1: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截至2023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0年8月13日,公司及本次配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及本次配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余额为9,100,827.67元存储于专项账户中:

单位:元人民币

注:经公司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公司已于2021年10月将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08,186,763.16元。详见本报告“附表1: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进行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资。自2019年6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至2020年7月27日止期间,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款项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H10301号。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2021年8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2年8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截至2023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的投资,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264.83万元用于新项目“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的建设。新项目总投资为8,050万元,资金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表1: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经公司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变更后项目总投资为8,050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5,264.83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项目预计建设工期2年。新项目包含了原项目的目标,并增加了冷却设备前沿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新产品的研发以及相关辅助设施,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新项目的实施为公司探索和研究前沿冷却技术提供了充足的条件,有利于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产品叠代升级,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产品结构与性能。此次变更更加符合冷却塔前沿技术的发展趋势,项目建成后将主要为公司产品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实力,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促进公司快速、可持续发展。

注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于2021年8月取得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武经发管备(2021)138号】,2022年3月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武环审(2022)88号】。该项目前期投入、项目设计、设备考察等工作已基本完成,设备购置正在有序推进。2022年3月,海鸥股份申报建设审批手续,因受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两湖”创新区规划影响,“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尚未批复。经公司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项目延期。

注3:上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于2021年8月取得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武经发管备(2021)138号】,2022年3月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武环审(2022)88号】。该项目前期投入、项目设计、设备考察等工作已基本完成,设备购置正在有序推进。2022年3月,海鸥股份申报建设审批手续,因受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两湖”创新区规划影响,“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尚未批复。经公司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鸥股份”)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527号文核准,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7日)收市股本总数91,470,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2.50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配股价格为7.55元/股。海鸥股份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21,048,86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918,938.3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765,895.1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153,043.1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H102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公司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的投资,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264.83万元用于新项目“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的建设。新项目总投资为8,050万元,资金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四、募集资金存放及在账情况

截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存放及在账情况如下:

注:经公司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公司已于2021年10月将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经公司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

六、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延期原因、影响及风险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于2021年8月取得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武经发管备(2021)138号],2022年3月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武环审(2022)88号]。该项目前期投入、项目设计、设备考察等工作已基本完成,设备购置正在有序推进。2022年3月,海鸥股份申报建设审批手续,因受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两湖”创新区规划影响,“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尚未批复。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变化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将有利于公司更加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将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但仍可能存在政府审批、规划等各种因素,导致项目进展受到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1、由专人负责和相关政府部门对接,积极保持良好有效沟通,及时跟进项目审批进度并汇报给董事会,监事会全过程监督项目进展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审批通过后,立即执行。

2、公司将开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问题解决“绿色通道”,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若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的,直接向公司总裁汇报,由总裁统筹协调解决。

八、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鸥股份”)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及存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527号文核准,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7日)收市股本总数91,470,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2.50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配股价格为7.55元/股。海鸥股份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21,048,86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918,938.3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765,895.1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153,043.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H102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0 年 8月 13日,公司及本次配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9月25日,公司披露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021年8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及本次配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021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已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前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截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截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注1: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注2:2021年8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

2、截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重大影响;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使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其中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3年半年度利润总额839.1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理由充分、合理。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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