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30日 03: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领辉科技3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2023年3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熊晟持有的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并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熊晟持有的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同时进行配套融资,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5月19日完成回复。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事项。

(二)公司出售鞍山鞍重80%、辽宁鞍重80%、湖北东明49%、江苏众为49%股权

公司于 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鞍山鞍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鞍重”)80%股权、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鞍重”)80%股权、湖北东明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东明 ”)49%股权、江苏众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众为”)49%股权,转让给鞍山新融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融兴”),转让价格为26774.53万元。此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6月2日,公司与鞍山新融兴、鞍山玺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玺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就有关条款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调整,由鞍山新融兴、鞍山玺焱共同作为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其中鞍山鞍重80%股权、辽宁鞍重80%股权转让给鞍山新融兴;湖北东明49%股权、江苏众为49%股权转让给鞍山玺焱。

公司现已收到交易对方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并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持有鞍山鞍重20%的股权、辽宁鞍重20%的股权,鞍山鞍重、辽宁鞍重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再持有湖北东明、江苏众为股权。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131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10点00分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凯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激励对象中有5 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60,000 股,回购价格为 13.75 元/股;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00,000 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将公司注册地址由“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900号”变更为“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临武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农产品加工区检验检测大楼4楼422号房”(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3年8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14:00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132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11点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佳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激励对象中有5 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60,000 股,回购价格为 13.75 元/股;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00,000 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将公司注册地址由“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900号”变更为“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临武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农产品加工区检验检测大楼4楼422号房”(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3年8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134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的5人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6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31%)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00,000份股票期权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相应的减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审批及实施情况

1、2022年8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漆韦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2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部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向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271万份股票期权。

8、2022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向符合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1,20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4 日。

9、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的5人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进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次授予首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0,000股,回购价格为13.75 元/股;同意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000份。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董事会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上述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76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将由243,222,000股减至242,462,000股,公司将在办理完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事宜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已离职的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事项审批决策程序、回购原因、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对5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已离职的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和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事项审批决策程序、回购原因、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对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法律顾问出具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3- 135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900号”变更为“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临武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农产品加工区检验检测大楼4楼422号房”(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

二、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授予首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60,000 股,回购价格为 13.75 元/股;同意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00,000 份。具体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上述事项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760,000 股,公司股本总额将由243,222,000股减至242,462,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243,222,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42,462,000元。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结合前述变化并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 29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136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 2023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年9月14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 9月8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8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 的表决通过是议案 2 生效的前提条件。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上午8:00至9: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9月1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公司证券部,邮编114051(信函请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张锡刚收,并请注明“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二)邮政编码:114051

(三)联系电话:0412-5213058

(四)指定传真:0412-5213058

(五)电子邮箱:aszk@aszkjqc.com

(六)联 系 人:张锡刚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拟参加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二:授权委托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

1、在非累积投票提案中,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67”,投票简称为“威领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9月14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 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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