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请授信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拓展、规模扩张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实现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由不动产抵押。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业务。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3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朱立科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控股股东的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朱立科先生、朱立群先生、李红艳女士、吕占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控股股东的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吕巍先生、陈坚先生、邵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2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亭北路199弄九亭中心1号楼10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8日
至2023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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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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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6月26日 9:00一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亭北路199弄九亭中心1号楼10楼
(三):拟报名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携带下述文件至登记地点或将下述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inmfood@yi-ming.cn 完成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
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
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法人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合伙企业股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
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员派代
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相关身份
证明材料、股东账户卡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三)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沪亭北路199弄九亭中心1号楼10楼
联系人:林益雷
联系电话:0577-88350180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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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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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31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厉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控股股东的推荐,同意提名蒋明统先生、黄奇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立科先生、朱立群先生、李红艳女士、吕占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吕巍先生、陈坚先生、邵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邵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蒋明统先生、黄奇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详见附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立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朱立科先生于1995 年3月至2009年9月,历任温州一鸣的乳品车间技术员、副厂长、厂长及董事与总经理等职务;2005年9月至2017年8月,任公司董事;2005 年9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2009 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明春集团董事、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明春集团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立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1,7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2%。朱立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与朱明春先生、李美香女士、朱立群先生、李红艳女士属于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立群: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朱立群先生于1995年3月至 2009 年9月,历任温州一鸣业务员、副厂长及董事等职务;2009 年9月至今任明春集团董事;2005 年9月至 2018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 年12月至2021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上海宝加米文化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立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1,7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2%。朱立群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与朱明春先生、李美香女士、朱立科先生、李红艳女士属于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红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李红艳女士于1995年3月至2005年12月,任温州一鸣出纳;2005年9月至2015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温州一鸣公益慈善基金会理事长;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行政中心主任;200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红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5,8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李红艳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与朱明春先生、李美香女士、朱立科先生、朱立群先生属于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吕占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吕占富先生于1998年4月至2004年6月任温州一鸣财务主管;2004年6月至2007年8月,任温州一鸣信息中心经理;2007年9月至2017年8月,任公司生产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惠农奶牛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占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吕巍: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2月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得经济学博士。历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助教、讲师、主任、副教授、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副院长、市场营销系任教授、博导;2015年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任教授、博导,2019年5月起任安泰经济管理学院AI与营销研究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坚: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后进入无锡轻工业学院学习,先后获得环境工程学士学位、发酵工程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曾任江南大学校长,现任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专利金奖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邵帅:女,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任耶鲁大学管理学院研究助理,2016年9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讲师、副教授与博士生导师。对会计与资本市场、公司信息披露等有较为深入的研究,论文发表于ReviewofAccountingStudies、管理世界等中英文顶级期刊,承担多项国家及教育部研究项目,擅长财务会计理论与案例的教学,获得多项省部级教育科研奖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蒋明统,男,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蒋明统先生于2012年3月至2012年9月,任公司总经理秘书;2012年9月至2014年7月,任公司销售中心早餐奶部经理;2014年7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室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一鸣慈善基金会理事;2020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公司行政副总;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行政副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明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奇俊,男,中国国籍,1972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至2013年,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至2016年,浙江维良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至2019年,原浙江学优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底至今,任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法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奇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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