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3年05月27日 03:0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63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增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未开庭

● 本次披露新增案件涉诉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案件涉诉金额合计5,703.42万元,公司作为被告案件涉诉金额合计0.72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新增涉诉案件尚未判决,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及仲裁事项的进展进行统计,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期已披露且有后续进展的诉讼情况

(一)塞力医疗与云南赛维汉普科技有限公司、韩乃志、胡瑞佳、云南银特汉普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纠纷(2023)云0102民初1221号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6日作出(2023)云0102民初12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云南赛维汉普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塞力医疗支付借款本金2,734万元及律师费30万元;

2、被告云南银特汉普投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塞力医疗支付利息(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20年12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且以年利率15%为限);

3、塞力医疗有权以被告云南银特汉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云南赛维汉普科技有限公司341.696万元的股权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所得价款在上述债务范围内有限受偿;

4、驳回塞力医疗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云南赛维汉普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银特汉普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二)天津信诺恒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乔路、彭双喜劳务合同纠纷(2023)津0110民初4618号、(2023)津0110民初4622号

乔路、彭双喜因不服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向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天津信诺恒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上述两起劳动争议纠纷将于2023年6月开庭审理。

(三)上述已判决案件对公司2023年净利润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该判决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金额以判决执行情况及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本次新增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塞力医疗与上海上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李颖保证合同纠纷(2022)鄂0106民初12682号案件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上海上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二:李颖

第三人:北京塞力斯川凉慧医科技有限公司

2、诉讼主要情况

2023年4月,原告向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所欠借款本金5,000万元,利息4,524,198.63元,违约金250万元等。

(1)诉讼理由

2021年10月,第三人因经营发展需要向原告借款,各方经协商一致,原告作为甲方与第三人作为乙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5,000万元,甲方根据乙方的业务开展进展及资金申请分批支付上述借款。该借款指定用于股权项目投资、日常经营,不得挪作他用;借款期限自借出之日至2023年10月31日;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5%,利息起算时间为借款资金实际到账之日。

为保障《借款合同》的履行,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间还签订了《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约定,被告一及被告二自愿为第三人对原告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间陆续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第三人账户内共转入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第三人收到原告借款后,将款项转入他处,说明第三人未用原告出借的款项进行合同约定的股权投资及日常经营,而是改变了借款用途,违反了借款协议的约定,导致第三人股权价值的贬值,从而也严重影响到原告借款的收回,被告一也一直未按《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办理股权质押手续。鉴于上述情况,原告于2023年2月至4月一直与被告及第三人进行沟通,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或提供新的相等价值的质物予以担保,而被告及第三人一直未予回应。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2)诉讼请求

①判令二被告对第三人所欠原告的借款本金5,000万元、利息4,524,198.63元(利息自款项支付之日暂计至2023年3月31日;之后以5,000万元为基数,

按年利率6.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违约金(25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②判令被告一将其持有的第三人北京塞力斯川凉慧医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质押登记至原告名下;

③判令原告有权就被告一对质押给原告的股权(北京塞力斯川凉慧医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处分后所得款项在第一项担保债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④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

3、案件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书,相关诉讼进展将按法院程序推进,目前案件尚未结案,公司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整体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即2023年4月28日起至2023年5月27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截至2023年5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海科技”)持有公司23,415,54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1.51%。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后,赛海科技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5.5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39%。

● 本次赛海科技部分股份质押后,赛海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温伟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19,70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59.61%,占公司总股本的9.68%。

一、部分股份质押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赛海科技的通知,赛海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股票质押,质权人为国有控股的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湖北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能基金”),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部分股份质押的情况

单位:股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海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温伟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尾差,均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赛海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温伟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0.2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9%,对应融资余额2,200万元。赛海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温伟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2,000,000股(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6.3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90%,对应融资余额4,000万元。

赛海科技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赛海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温伟先生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2、赛海科技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赛海科技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赛海科技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质押未有出现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亦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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