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05月27日 03:00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18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1层11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6日

至2023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后续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3年6月14日(周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会议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2、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冰冰、王磊

(2)联系电话:010-63919777

(3)传真号码:010-63919195

(4)电子邮箱:hhi@hhi.com.cn

(5)邮政编码:100070

(6)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0层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16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8名,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刚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投资天津华电科创基地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以自有资金4,757.82万元在其厂区内投资建设天津华电科创基地6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本次投资将在重工机械厂区内的A、B、C三座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配有光储直柔系统。其中,A、B厂房采用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方案建设,装机容量4.17MW;C厂房采用BAPV安装型光伏方案建设,装机容量1.81MW。本项目所发电量将自行消纳,采用100%自发自用。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BIPV等新业务落地,有利于降低重工机械的生产成本,不会对公司、重工机械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重工机械本次投资事项。”

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17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上午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艳女士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投资天津华电科创基地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19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6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即日起至2023年6月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hi@hhi.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6月6日15:00-16: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6日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郭树旺先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袁新勇先生,独立董事黄阳华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赵江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6月6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即日起至2023年6月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hi@hhi.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电 话:010-63919777

邮 箱:hhi@hhi.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20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国信滨海港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江苏国信滨海港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六大管道管材及管件采购合同》,合同金额约为24,389.65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买方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滨海港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4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滨海县新滩盐场黄海大道东侧、纬十一路南侧-415室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解其林

主要股东: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国信滨海港发电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2台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六大管道管材及管件

合同金额:24,389.65万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其中合同设备款支付包括预付款、到货款、验收款、保证金。

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5-9个月内分批交付(管材、管件的交货顺序须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性能违约、交货迟延违约、关键技术资料迟延交付违约、执行延误违约等责任。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97%。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六大管道市场占有率,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该业务领域的品牌影响力。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 报备文件:

1、《江苏国信滨海港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六大管道管材及管件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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