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3-024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星化学”)于 2023年 4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339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就《工作函》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工作函》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状况。(1)2022年,公司1-4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55亿元、2.47亿元、2.15亿元、2.30亿元,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433万元、3,323万元、212万元、-1,775万元。请公司结合产品成本、毛利率波动、拆迁补偿的会计处理等客观因素,补充说明各季度营业收入波动与扣非后净利润不匹配的主要原因;(2)公司成本构成发生较大变动,材料的成本比例从71.43%下降至57.2%,燃料动力从13.16%上升至29.02%。请公司区分产品类别,结合采购方式,说明成本结构变动的合理性;(3)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39%,但预付款仅从1,918万元上升至2,367万元,其中向单位一预付1,878万元,占比79.34%。请公司结合原料采购方式、预付款支付条件、原料周转率等因素,说明预付款增幅较小的原因;(4)公司向LOTTE CHEMICAL CORP.采购比例达到56.76%,请公司结合产品情况、客户需求、定价方式、销售安排、收益情况等因素说明供应商集中的主要原因,并说明是否有降低供应商集中度的安排。
回复:
(一)、结合产品成本、毛利率波动、拆迁补偿的会计处理等客观因素,补充说明各季度营业收入波动与扣非后净利润不匹配的主要原因。
1、2022年公司分季度收入、成本、毛利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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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列明的各期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据,已将报告期内第三、第四季度因老厂区4宗土地收储确认的搬迁资产处置损益金额进行了扣除。
2022年一季度由于烧碱装置刚刚建成,产能处于爬坡期,烧碱收入较低,该季度的收入来源仍主要依赖CPE单一产品,一季度与后三季度不存在可比性。
2022年后三个季度从上表分析可以看出:(1)公司主要产品氯化聚乙烯(即CPE)受到市场价格走低因素影响,各季度CPE营业收入金额逐渐走低,毛利空间被压缩直至出现负毛利。(2)公司烧碱装置的副产液氯在满足CPE生产的同时还对外销售(2022年公司自产57.32%的液氯外销),由于液氯与烧碱相伴产出,在销售端存在“氯碱平衡”特点,即:如果烧碱市场行情走俏或者平稳期,虽然各厂家有出货积极性,但伴随着产出的液氯(难以储存)必须出清方能持续生产烧碱,此时如果下游液氯消纳市场没有变化,液氯价格将迅速走低甚至价格倒挂出货;反之如果烧碱市场行情低迷,各厂家开工不足,此时下游液氯消纳市场虽然仍旧平稳,但由于货源减少,导致液氯价格又会迅速走高,二者存在一定的负相关关系,液氯价格随行就市特征明显。2022年液氯总体趋势和CPE产品市场趋势雷同,从相对高位逐渐趋于走低,但2021年受到化工行业整体景气度高的影响,液氯下游消纳市场开工率充足,导致液氯价格迅速上扬。具体如下图:
2、拆迁补偿的会计处理
根据公司2019年与潍坊市寒亭区住建局签订的《补偿协议书》,此次搬迁补偿为公司寒亭老厂区拆除搬迁涉及的补偿,包含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其中土地补偿作为资产处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完成资产的交割(即土地收储)时确认土地处置收益。2022年度,公司在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分别完成了2块土地的收储工作,分别在2022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确认土地资产处置收益3911.85万元、5442.24万元;2022年累计确认4块土地资产处置收益9354.09万元。
综上,2022年虽然烧碱产品毛利变动幅度相对稳定,但总体来看,受到CPE和液氯毛利波动较大、年内逐渐走低的因素影响,导致公司各季度汇总的营业收入波动与扣非后净利润不匹配。拆迁补偿的会计处理对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的营业收入、扣非净利润以及产品毛利无影响。
(二)、请公司区分产品类别,结合采购方式,说明成本结构变动的合理性。
2022年与2021年成本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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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CPE装置2021年6月建成并投运,烧碱装置2022年一季度建成并逐步投运。2021年仅有7个月稳产期,且仅有CPE产品;2022年全年均为稳产期,且有CPE和烧碱两大类产品。故由于2022年和2021年稳产期不同,而且产品门类不同,导致同比成本构成不同。
2、2022年PE原料价格同比有所上涨,导致CPE材料成本占本产品成本占比同比提升。
3、2022年公司利用烧碱装置副产氢气生产蒸汽供应CPE生产,导致2022年度外购蒸汽占总的蒸汽耗用量降至42.76%,但上年2021年烧碱装置未建成,公司只能外购蒸汽用于CPE生产,自产蒸汽成本远低于外购蒸汽成本,所以2022年CPE燃料动力成本占本产品成本占比同比下降。
4、2022年公司烧碱装置建成投运,生产烧碱需要大量供应电力,其燃料动力(主要为电力)在本产品成本中占比较大。
(三)、请公司结合原料采购方式、预付款支付条件、原料周转率等因素,说明预付款增幅较小的原因。
1、公司预付款结构并未受到自2022年起新增烧碱产品的影响,预付款仍主要集
中在CPE的原辅材料(PE、蒸汽、疏水性二氧化硅等)的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条件基本采用款到发货;烧碱的原辅材料均采用“货到付款”(即到货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信用期付款)进行采购,不会增加预付款。因报告期CPE生产产能相对稳定,产能同比有所提升,公司对产品所需原辅材料设定安全库存标准,导致预付款增幅较小。
2022年:PE预付款2021.08万元,占比85.38%,疏水性二氧化硅预付款194.33万元,占比8.21%。
2021年:PE预付款1480.65万元,占比77.21%;蒸汽预付款256.10万元,占比13.35%;疏水性二氧化硅预付款77.73万元,占比4.05%。
2、2022年,公司利用副产氢气生产蒸汽用于CPE生产,大量降低外购蒸汽量,
外购蒸汽预付款也随之大幅降低。
3、2022年,虽然由于增加烧碱产品,公司整体原料周转率随之变化,但需要预
付款采购的原料类别并未发生变化,仍主要集中在CPE的原辅材料,与2021年基本一致,故预付款增幅较小。
(四)、请公司结合产品情况、客户需求、定价方式、销售安排、收益情况等因素说明供应商集中的主要原因,并说明是否有降低供应商集中度的安排。
1、公司与LOTTE CHEMICAL CORP(即乐天化学,总部位于韩国)业务是为生产CPE进口PE(即聚乙烯)原料。公司已于该供应商建立了20多年的原料采购关系。经过多年的不断积累优化,LOTTE CHEMICAL CORP供应的PE原料与公司生产工艺适应度高、能够满足公司批次用量需求、且生产出来的CPE产品质量稳定,客户反馈良好(产品质量稳定来源于多年的生产积累和客户反馈,暂无数据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CPE仅有5万吨/年产能复建并投入生产,相较停产搬迁前的17万吨/年产能仅仅恢复不到1/3,因此在恢复产能之初,首先保证重点客户供应且以质量稳定的产品推送市场是我公司迅速回归市场的必然选择。为避免不同厂家拼凑起来的批次PE原料对公司重点牌号产品质量带来扰动,从重点客户需求和收益出发,公司决策应首先采用进口原料生产重点、质量稳定的牌号产品,实现重新回归市场的“开门红”。
搬迁复产以来,公司已逐渐与国内外优质供应商恢复建立合作关系,随着公司回归市场以后的地位逐渐稳固,公司将适时增加生产不同牌号、批次产品,对应的PE原料供应商也将随之变化。
下游客户充分知晓PE原料的多样性,导致CPE市场品种、牌号繁多,原料集中采购只是公司暂时的商业安排,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2、公司向LOTTE CHEMICAL CORP进口PE原料,主要是通过预判客户需求以及公司排产计划,按照“随行就市”的原则,参照通用PE大宗商品市场行情协商确定CPE专用PE的采购价格,按月进行批次采购。
3、随着烧碱、双氧水等产品生产装置陆续建成和投运,公司主打产品以及原料采购门类将不断丰富,单一产品对应原料供应占比高的情形将迅速下降并回归正常水平。
4、公司原料采购中,PE相比其他原料(例如原盐、液氯、电力、蒸汽等)采购单价昂贵,固其在总金额中体现出占比较大,但从采购数量来看,并未体现出供应商集中的态势。
问题2、公司财务状况。(1)2022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23 亿元,如刨除三季度收到政府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2.43亿元,公司经营现金流持续为负。请公司结合付款条件、信用政策等因素,说明是否有改善现金流状态的有效措施;(2)公司 2022 年产生财务费用 2,835 万元,同比增长近 70%。但公司 2021 年短期借款为 7.03 亿元、长期借款为 2,680 万元,2022 年短期借款 4.69 亿元、长期借款 825 万元,同比均出现下降。请公司结合财务费用的具体构成对比说明财务费用上升的原因;(3)公司年报显示利息费用为 4,679 万元,其中包括拆迁补偿款 1,790 万元,并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请公司补充说明上述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4)公司截至 2022 年末货币资金为 7,651 万元,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性负债为 5,266 万元。请公司结合自身融资条件说明是否存在潜在的流动性风险。请年审会计师明确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23 亿元,如刨除三季度收到政府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2.43亿元,公司经营现金流持续为负。请公司结合付款条件、信用政策等因素,说明是否有改善现金流状态的有效措施
自2019年10月31日,公司原生产厂区全面停产并同步实施搬迁,公司陆续实施首期搬迁任务、二期搬迁项目,首期 5万吨/年CPE装置项目、12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项目已建成投运;“循环经济烧碱装置副产氢气综合利用项目(即15万吨/年双氧水项目)”预计2023 年6月完成调试并进行投料试生产;1.2万吨/年水合肼(浓度100%)项目的立项、安评、环评、能评手续已办理完毕,预计2023年内开工建设;第二套5万吨/年 CPE项目成品库房已建成投用,主装置桩基工程完成施工。
在公司搬迁过程中,公司工程项目付款占比较高,公司支付项目工程款及设备款时,会根据合同约定或与对方协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工程设备款,这部分银行承兑汇票主要来源于客户销售回款,如果不用于支付工程项目款项,到期托收或背书支付采购货款,将会增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或减少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会增加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工程承建商或设备制造商的款项为1.70亿元,本年若同时剔除收到的政府补偿款和票据支付的项目款,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如下表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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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进行上述调整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0.5亿元,基本能维持目前的生产运营之需。
1、公司目前的付款条件、信用政策
⑴付款条件
公司从事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有PE、原盐,能源主要有电力、蒸汽等,搬迁过程中还会支付工程设备款等款项,具体的付款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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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信用政策
亚星化学主要生产销售CPE,亚星新材料主要生产销售烧碱,烧碱主要为现销,CPE信用期一般为一个月左右。2022年年末亚星化学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中本期交易形成的应收余额为3,135万元,2022年12月销售额为4,154万元;亚星新材料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中本期交易形成的应收余额为36万元。通过比较最后一个月份的销售额与本期交易形成的应收余额,可以认为公司的销售回款情况总体较好。
⑶改善现金流状态的有效措施
2023年仍是公司搬迁的攻坚年,公司将面临“搬迁建设”和“恢复生产”双核主线工作,生产运营和搬迁项目工程建设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和支持,如果资金保障不力,将给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程进度带来影响。为切实提升公司资金保障能力,在项目建设方面,公司将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加快补偿款的拨付进度,保障建设进度;生产经营方面,公司将加强资金和物料流转效率,在保障生产运营的同时,降低应收账款和存货的资金占用:
①将应收账款管控目标与全面预算目标相结合,将目标分解到各个销售片区,层层分解落实,将目标管控贯穿全年;事前考核客户的信用情况,事中建立应收账款台账,事后做好应收账款考核。根据客户的资信等级及前期货款的回收情况,不定期地进行评价并重新划定账期和信用额度,确保应收账款的账期和额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防止资金风险的增加;
②将存货管控目标与全面预算目标相结合,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车间部门,将目标管控贯穿全年,有效控制货币资金的占用;事前做好供应商管理,事中做好最低最优库存研判,事后根据销售合同安排生产,合理降低库存;
③将日常费用支出纳入全面预算管控。按照“以收定支”和“最低限额资金占用”的原则,将支出户的平均资金占用额压缩到最低限度;对费用支出进行有效监控。对无预算、超预算或预算外的费用支出进行严格审批,并在每月经济分析会上进行通报。
2023年随着CPE、烧碱产能的进一步释放,双氧水项目也将投产运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会进一步改善、增加,将为改善现金流量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综上,在公司现有付款条件、信用政策下,公司多措并举,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全面实施开源节流,从生产、采购、销售等多个维度提升自身造血功能,实现“搬迁建设”和“恢复生产”的良性互动和并驾齐驱。
(二)公司2022年产生财务费用2,835万元,同比增长近70%。但公司 2021 年短期借款为7.03亿元、长期借款为2,680万元,2022年短期借款4.69亿元、长期借款825万元,同比均出现下降。请公司结合财务费用的具体构成对比说明财务费用上升的原因
1、财务费用的具体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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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构成中对财务费用变动影响较大的主要有利息支出和补偿款。利息支出主要受各项借款的平均资金占用和利率的影响;补偿款主要是公司因拆迁收到的补偿款中对作为停产停业损失组成部分的利息费用进行的补偿。具体分析如下:
⑴利息支出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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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支出中主要是长、短期借款的利息和对其他公司资金拆借的利息,进一步分析如下:
公司银行借款利率与上期变动不大,其他应付款中的借款利率未发生变化,利息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9月份归还银行借款1.96亿元、12月末归还银行借款0.4亿元;2022年7月末,公司已全部归还关联方借款。综上原因,由于归还银行借款和关联方借款导致本期平均资金占用相比上期减少,利息支出减少。
(2)补偿款变动分析
2019年12月,公司与住建局签订的补偿协议书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为40,961.60万元。政府确认的补偿金额来源于政府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确认停产停业损失由预期利润损失、财务成本及人工薪酬费用组成。因整体搬迁导致原贷款不能以正常的生产经营给企业带来收益,利息支出作为停产停业损失的组成部分政府予以补偿停产期间的借款利息。
停产后公司母公司利息支出(停产时已存在的有息借款)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停产停业损失中的补偿款作为政府补助,冲减财务费用。2021年6月初,5万吨/年CPE项目投产,后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停产时已存在的有息借款)按照新厂区各项目投产进度和投资比重作为停产停业损失计入财务费用的同时,对应的补偿款作为政府补助,冲减财务费用
2021年6月,一期5万吨/年CPE项目投产,2022年一季度12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投产,随着项目投产的增加,计入停产停业损失的借款利息减少。2022年可以作为停产停业损失的利息支出金额为1,789.64万元,2021年可以作为停产停业损失的利息支出金额为3,489.65万元。
综上,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与贷款规模相匹配;财务费用的增加主要是随着项目投产的增加,可作为财务费用减项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减少所致。
(三)公司年报显示利息费用为4,679万元,其中包括拆迁补偿款1,790万元,并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请公司补充说明上述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公司收到的补偿款,在专项应付款归集后,根据发生的搬迁补偿分类,分别作为政府补助和搬迁中的资产处置收益处理。本期冲减财务费用的拆迁补偿款1,790万元,系发生的停产停业损失中的利息支出,作为政府补助冲减财务费用。
公司自2019年10月31日开始的搬迁作为整体搬迁,原生产单元全部先关停后搬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本次搬迁涉及房屋及其他附属物、土地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三部分补偿,为了完整、直观反映公司收到的全部补偿款,公司参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解释的会计处理方式,在“专项应付款”中归集政府拨付的搬迁补偿款,财务报表中列报“长期应付款”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的规定:“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一)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二)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三)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由于公司的搬迁期较长,所以收到的补偿资金在流动负债中列报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在非流动负债中列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之“3-10搬迁补偿事项的会计处理”:
“一般情况下认为,在满足市场化原则、补偿价格公允的前提下,该款项实质上是政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向企业支付的交易对价。对于实践中存在的各类搬迁补偿名目,企业通常应当将其整体作为资产处置对价进行会计处理,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搬迁补偿款存在政府补助成分(如提前搬迁奖励款等附带额外政策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奖励),且政府补助与资产处置部分能够明确区分,则对于政府补助部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补助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为履行上述资产处置交易而发生的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拆除损失、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期间支付的职工薪酬等费用,如果预计能够通过未来资产处置对价予以补偿的,企业可以按照流动性将其暂时计入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在处置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入损益,否则应当在相关费用发生时计入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第十四条规定: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综上,公司认为,由于公司先全部关停后搬迁的特殊性,补偿款由三部分构成,且搬迁期超过1年以上,将收到的补偿款先在“专项应付款”归集,然后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为非流动负债中的“长期应付款”项目是合理的。同时作为停产停业损失的利息支出已发生,对应的补偿款属于收到的贴息资金,作为政府补助冲减财务费用,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四)公司截至2022年末货币资金为7,651万元,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性负债为5,266万元。请公司结合自身融资条件说明是否存在潜在的流动性风险
除自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外,公司的主要融资条件还有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等。
1、银行授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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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停产搬迁之初,潍坊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就召集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召开协调会议,专项研究防控公司银行信贷风险化解措施,会议要求各贷款银行积极配合市政府对亚星化学寒亭厂区搬迁关停相关工作的部署,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在企业停产期间,统一行动,在企业正常还息的情况下,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提高续贷要求办理续贷业务,不下降企业信用等级。一直以来,公司均正常付息,相关贷款也已正常办理续贷手续。
2、融资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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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效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以自有生产设备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办理融资租赁,2023年新增租赁融资授信额2.8亿元。
3、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
公司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本业务以中诺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基础资产的债务人,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预计每期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业务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或审核后方可实施。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增信主体,对本公司的付款义务提供保证担保。目前该业务已进入底层资产收集阶段。后期公司会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及融资成本决定是否开展该项业务。
综上,公司目前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等获取外部资金支持,解决经营资金所需。但公司短期偿债有一定的压力,存在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对公司造成的财务风险。
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年审会计师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现金流量表,分析现金流量的各项构成;获取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明细表,检查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账龄,检查重要客户或供应商的相关合同,确认应付账款的付款条件和应收账款的信用政策等;检查票据备查簿,统计以票据支付的工程款金额;
2、获取公司财务费用明细表,检查财务费用的各项构成;获取短期借款明细表、长期借款明细表,检查相关的贷款合同,进行利息费用的测算;获取其他应付款明细表,检查向其他公司借款的协议,测算应确认的相关利息支出金额;
3、获取与搬迁补偿相关的会计准则、准则解释或监管适用指引,确定把相关利息支出作为停产停业损失而获得的相关补偿计入财务费用的合理性;
4、获取银行授信明细,检查相关贷款合同;检查与售后回租相关的合同;检查相关的供应链资产证券化相关公告,获取业务进展情况。通过检查相关合同,确定现有融资条件是否有效化解潜在的流动性风险。
(二)核查意见
经过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在现有付款条件、信用政策下,公司通过优化库存管理,合理控制采购,加速应收账款的周转,严格控制费用支出等措施,可以有效改善现金流状态;
2、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与贷款规模相匹配;财务费用的增加主要是随着项目投产的增加,列报的财务费用减项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减少所致。
3、公司将与搬迁有关的利息支出作为停产停业损失,收到的利息补偿款先计入长期应付款,后作为政府补助冲减财务费用是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的。
4、公司存在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对公司造成的财务风险。
问题三、公司复产进展。(1)公司首期氯化聚乙烯已建成投运,产能利用率116.58%。产品毛利率3.83%,较上年有一定增长。公司二期氯化聚乙烯建设已投入1,985.40万元,暂无明确的完工的时间。请公司结合氯化聚乙烯的市场竞争格局、规模优势、公司产品特性等因素补充说明二期氯化聚乙烯建设是否会有效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2)公司烧碱毛利率31.52%,产线为本年度投入使用,产能利用率达到91.41%。请公司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并结合在手订单情况补充说明是否会出现产能不足的情况及应对措施;(3)公司双氧水产线拟于2023年6月投运,产能15万吨/年。请公司结合产品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公司产品差异化优势等因素补充说明双氧水产线的投产前景;(4)公司自2019年10月其实施搬迁工作,政府提供一定的拆迁补偿。请公司结合政府拆迁款的支付进展,简要说明后续还将对公司财务情况产生的影响。
回复:
(一)、请公司结合氯化聚乙烯的市场竞争格局、规模优势、公司产品特性等因素补充说明二期氯化聚乙烯建设是否会有效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受国内、国际大的经济环境影响,CPE下游市场需求严重不足,下游开工负荷维持4-5成,导致目前CPE生产企业开工负荷延续4成水平。另外,仅2022-2023年,据不完全统计国内CPE厂家新增产能将超过30万吨,CPE市场竞争将更加残酷。
公司在CPE行业已深耕30多年,为国内首家引进并从事CPE生产企业,技术、人才储备雄厚,综合实力仍位居行业前列,我公司作为行业的引领者更需要找准定位、“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定地实施差异化生产,促进行业整体的良性发展和竞争。
二期CPE项目建成后,在规模经济方面(原料大宗采购优惠以及公用工程摊销等方面)将有一定促进效应,但当前下游市场迟迟未能启动也是制约二期CPE项目效益提升的因素,公司判断:仅仅依靠二期CPE项目以及一期CPE、烧碱、双氧水等产品装置,虽然秉持已有实力,公司完全有能力、也有信心不断巩固现有持续经营能力,但有效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还有待依赖于公司紧抓本次搬迁契机,重新准确审定并瞄准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坚定不移地调整产品结构和实施产业升级,积极发展新门类化工品产业,打造新的循环经济,进而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后续如果由于市场或战略部署等因素导致公司需要调整现有搬迁项目产品产能或投建其他新产品产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烧碱毛利率31.52%,产线为本年度投入使用,产能利用率达到91.41%。请公司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并结合在手订单情况补充说明是否会出现产能不足的情况及应对措施。
根据卓创资讯发布的《浅谈2022年国内烧碱价格持续高位背后的运行逻辑》可以得知:
2022年在国内大宗商品价格普遍表现低迷的情况下,烧碱作为一种国民经济基础性原材料,烧碱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以国内烧碱第一大省山东为例,2022年山东地区32%离子膜碱月均价多数时间段处于近5年历史高位,且部分时间段刷新近5年历史新高。而从价格涨幅来看,数据也较为可观,主要地区32%离子膜碱价格涨幅均达到65%以上,对氯碱企业整体盈利水平带来很好的支撑。
2022年国内烧碱价格主要驱动因素主要是以下几方面,首先,近5年供应增速小于需求增速,供需基本面持续优化,而物流运输效率不稳定、装置故障、欧洲需求激增(欧洲能源危机导致欧洲方向的烧碱需求激增,内销价格与出口价格阶段性套利明显,利好国内液碱价格)等黑天鹅事件影响国内烧碱正常供应量,加之烧碱凭借着下游需求多样化,刚性支撑稳定,导致国内烧碱市场供需博弈加剧,供应持续偏紧,价格波动频繁且持续高位运行,表现较为强势。
经查询,2022年度三友化工(600409)、滨化股份(601678)、世龙实业(002748)烧碱产品毛利率均在高位运行,较上年均大幅增长,与公司烧碱毛利水平相当,公司烧碱产品毛利未偏离行业平均水平,具体如下表:
2022年度同行业公司烧碱毛利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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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部分期间由于烧碱副产液氯市场价格倒挂且需要支付处置费,其毛利率为负数,导致公司披露氯碱产品综合毛利率为31.52%,为便于与市场同行业厂家进行同口径比较,扣除液氯及其他副产品影响因素后,公司烧碱产品毛利率应为56.57%。
公司12万吨/年产能在烧碱行业内处于产能偏小地位,销售压力不大,因此在下游客户以及市场选择上有一定的自主灵活性。由于我公司2022年一季度烧碱装置建成并逐步投运,产能需逐步提升至正常状态;加之装置初建成,公用工程摊销、固定资产折旧以及规模效应不突出等因素也对烧碱产品毛利提升带来影响;另外,各个公司生产工艺不同、内部自用比例不同,毛利构成也存在差异。
在周边较大的氯碱装置因检修等原因降负荷,或下游及出口市场需求旺盛等情况下,我公司烧碱可能会出现产能不足的情况,但我公司并非主要烧碱生产厂家,同时液氯消纳能力也制约着产能提升;且新增产能通过审批的难度大(烧碱涉及“两高”),公司烧碱产能暂不予扩增。后续我公司将在市场选择方面不断优化,优先保证高端客户供应,降低低价客户占比。
(三)、公司双氧水产线拟于2023年6月投运,产能15万吨/年。请公司结合产品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公司产品差异化优势等因素补充说明双氧水产线的投产前景;
双氧水用途非常广泛,主要用于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及化工原料等,市场需求量非常大,特别是在污水处理领域需求增长强劲。但近年来随着山东省双氧水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市场逐步供大于求,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双氧水市场是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具有价格相对透明,销售半径短等特点。目前山东省双氧水生产厂家多分布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只有几家规模较小生产企业,市场供应有一定的缺口。
我公司借搬迁之际,充分利用氯碱车间副产氢气,采用国内最先进的双氧水生产工艺,投资建设15万吨/年双氧水项目。该项目位于昌邑下营,地理位置优越,下游市场烟威地区、青岛、昌邑、高密等地距离非常近,同时该市场需求量大。就目前来看,相较其他厂家,我公司双氧水项目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四)、公司自2019年10月其实施搬迁工作,政府提供一定的拆迁补偿。请公司结合政府拆迁款的支付进展,简要说明后续还将对公司财务情况产生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0月31日开始的搬迁作为整体搬迁,原生产装置全部先关停后搬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本次搬迁涉及房屋及其他附属物、土地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三部分补偿。2022年,公司相继完成4宗土地收储工作,累计确认土地资产处置收益9360.93万元。
截至目前尚余1.67亿元补偿款尚未拨付到位,另一方面,搬迁补偿中剩余1宗土地由于涉及土壤修复尚未结束,尚待确认其资产处置收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应的政府补助,由于搬迁工作暂未结束,对已发生的停产停业损失对应补偿款按照政府补助进行了相应的处理。上述搬迁遗留事项后续还将对公司财务情况可能产生以下影响:
1、补偿款的拨付将直接改善现金流状况,缓解公司搬迁建设和生产经营的日常资金周转压力。
2、剩余一宗土地的资产处置损益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后,将影响当期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值,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其中:(1)剩余的一宗土地对应的搬迁补偿金额为6995.15万元,由于目前土壤修复工作尚未结束,将以扣除土地修复等成本后的资产处置净损益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值,预计该部分对公司利润影响不大。(2)停产停业损失对应的搬迁补偿金额为40,961.60万元,2022年5月9日,公司在《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临2022-034号公告)中写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的预计盈余金额为20,780.31万元(须以补偿款拨付到位为前提,且只是公司初步预测数据,也未经审计,该等数据不构成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将按照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清算并影响当期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值。
3、上述剩余一宗土地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清算必须以剩余补偿款拨付到位以及对应成本归集结束为前提条件,目前由于剩余补偿款拨付到位以及相应成本归集完成时间尚不确定,对2023年及以后年度的损益影响暂难以准确估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处理原则待各清算条件达成后,及时、准确进行清算和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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