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0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以通讯方式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3人,实到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确认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依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3]第0017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11.5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41.54万元,剔除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596.54万元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138.08万元,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该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川华信专[2023]第0480 号《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5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
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2019 年7月2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2019年8月1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5,281,000 股。依据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 12个月后开始分三期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即 2019 年8 月 20 日起算。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存续期由48个月调整为60个月,解锁期由36个月调整为48个月(其中第二批解锁期由24个月调整为36个月,第三批解锁期由36个月调整为48个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的第二批锁定期的业绩考核目标由“以2016年-2018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调整为“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5700万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的第三批锁定期的业绩考核目标由“以2016年-2018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调整为“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7180万元”。依据调整后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 12个月后开始分三期解锁,锁定期最长48个月,即 2019 年8 月 20 日起算,具体如下:
1、锁定期
(1)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2)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
(3)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48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
2、业绩考核
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19、2021、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以上业绩考核基数及三个考核期的净利润指标,均以剔除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1)若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则出售当期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2)若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其持有的该期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已于2020年8月20日到期,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确认,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批股份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已解锁6,112,4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已于2022年8月20日到期,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确认,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批股份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已解锁4,584,3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512,267 股。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 12个月后开始分两期解锁,锁定期最长24个月,即 2021 年5月 22日起算,具体如下:
1、锁定期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
2、业绩考核
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2021、2022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以上业绩考核期的净利润指标,均以剔除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1)若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则出售当期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2)若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其持有的该期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已于2022年5月22日到期,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确认,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批股份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已解锁1,756,13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依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3]第0017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11.5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41.54万元,剔除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596.54万元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138.08万元,超出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不低于7,180万元的要求,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三、确认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依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3]第0017号《审计报告》,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川华信专[2023] 第0480号《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5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监事审议情况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依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3]第0017号《审计报告》,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达成,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2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旭光电子”)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512,267 股。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3日、2021年5月22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将于2023年5月22日解锁,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和锁定期
2021年5月21日,本员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512,267 股。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个月后开始分两期解锁,锁定期最长24个月,即 2021 年5月 22日起算,具体如下:
1、锁定期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
2、业绩考核
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2021、2022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以上业绩考核期的净利润指标,均以剔除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1)若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则出售当期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2)若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其持有的该期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2022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已经达成,第一批股份锁定期于2022年5月22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即1,756,133股)。
截止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累计出售公司股份1,756,000股,剩余2,458,774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剩余股份由1,756,267股增至2,458,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已经达成,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将于2023年5月22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解锁股份为2,458,588股(同上因转增股份,解锁股份由1,756,134股增至2,458,588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3、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4、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人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可于每个会计年度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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