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董事及高管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未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董事及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佳股份”)股东、董事俞世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115,968股,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富巨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巨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28,696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444,664股。公司股东富巨达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434,783股,其中15,213,914股已于2022年11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7,220,869股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郎一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82,609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宁波富予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予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39,130股,合计持有公司11,321,739股。其中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182,609股已于2022年11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139,130股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23年5月5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61,400,000股。股东、董事俞世国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变更为43,562,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6%,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变更为4,660,17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222,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9%。股东富巨达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变更为31,408,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其中21,299,480股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109,217股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董事、总经理郎一丁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变更为12,855,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变更为2,994,78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850,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3年1月21日披露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减持期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8月19日。股东、董事俞世国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不超过(含本数)4,01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富巨达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不超过(含本数)4,01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股东、董事、总经理郎一丁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不超过(含本数)2,295,6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7%。公司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东、董事俞世国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不超过(含本数)5,614,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富巨达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不超过(含本数)5,614,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股东、董事、总经理郎一丁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不超过(含本数)3,213,84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7%。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俞世国、富巨达、郎一丁发来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2023年5月19日收市,股东俞世国、富巨达、郎一丁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富予达持有富巨达19.77%出资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6,208,696股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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