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3年05月20日 03:33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6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及子公司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含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累计余额为人民币9,3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合同及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7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5000号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张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90,127,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064%。其中: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9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27,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27,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27,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21,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9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27,6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9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21,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4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3%;反对78,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11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9,6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00%;反对9,6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583%;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7%。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拟定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4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84,2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5%;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6080%;反对84,2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003%;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7%。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拟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4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84,2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5%;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7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反对54,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21,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亭亭、张婷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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