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编号:临2023-021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2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由汪晓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会议选举汪晓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三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友梅 委员:刘鹭华、蒋中祥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凌建明 委员:刘鹭华、朱昭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汪晓林 委员:凌建明、朱昭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朱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朱昭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吴慧芳女士、林双枝先生、林清霖先生、林志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傅颖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傅颖南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颖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同意聘任杨俊女士、洪晓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杨俊女士、洪晓新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俊女士、洪晓新先生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3、4、5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个人简历
汪晓林先生,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经济师。曾任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朱昭先生,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吴慧芳女士,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元翔地勤服务(厦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地勤服务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地勤服务分公司总经理。
林双枝先生,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运行指挥中心副主任、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副经理、本公司安全质量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林清霖先生,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候机楼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候管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候机楼管理分公司总经理。
林志伟先生,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地勤分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安检护卫部经理、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公司副总经理。
傅颖南先生,1984年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干部、青岛佰翔天厨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杨俊女士,199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洪晓新先生,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会计师,经济师。曾任证券时报社时报财经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紫金矿业集团(厦门)投资有限公司EPC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处长兼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临2023-022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2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史永飞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五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会议选举史永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史永飞先生,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工程师。历任厦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现任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2023-020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机场T4候机楼一楼东侧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晓林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傅颖南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支付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2023年5月11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20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8%,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关联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对上述第8项、第9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已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7均获得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8-9获得参加会议的除关联股东外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0-12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智真、余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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