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由于公司上市时间尚未满足6个月,故查询期间从上市之日起计算,即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4月2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研发三路南侧无锡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骈文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陈凯先生、祁耀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2、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20已经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议案13、议案14;
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蕊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芯伟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春福、陈俊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 报备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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