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联方关系介绍
七星股份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泉州七星的42.5%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相关规定。
3、实际控制人
黄春铃先生(35052319760422****),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黄春铃现持有七星股份25%股份,并担任七星股份董事。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泉州七星电气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000万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黄春铃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华星社区泰明街132号
经营范围:电力设备和器材的生产、销售、代理;配电开关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技术的研发及咨询;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维护;电力设备租赁;水电设备、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安装;销售: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民用爆炸物品),摩托车,汽车配件,仪器仪表,动力机械设备;环保工程的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泉州七星电气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补充协议主体
投资方: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泉州七星电气有限公司
原股东: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黄春铃
其他合作方: 闫涛、陈跃欣、陈育鑫、张正辰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各方一致同意,将《投资合作协议》第五条第5.3款“任职期限”修改为:“5.3 任职期限 为保证目标公司持续稳定地开展生产经营,附件一所列之核心员工承诺自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核心员工仍需至少在目标公司任职四年(以下简称“任职期限”),并与目标公司签订期限超过四年《劳动合同》与《服务期协议》,且除依据目标公司与核心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情形外,该等核心员工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服务期协议》。”
2、 各方一致同意,将《投资合作协议》第五条第5.5款“原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特别承诺”修改为:“5.5 原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特别承诺5.5.1 原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投资方承诺并保证:自交割日起,除原股东现有业务外,原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或投资新的与目标业务相竞争企业或任何经营活动;且原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原股东应于尽可能于2024年6月30日前终止一切经营活动,并修改经营范围。
3、各方一致确认,自《投资合作协议》至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因持股关系及原股东业务需要,实际控制人担任或曾担任原股东董事、总经理暨法定代表人。原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一步承诺,实际控制人应于2023年12月前辞去原股东的总经理暨法定代表人职务,且在上述期间内,原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目标公司与原股东之间应保持人员独立,且不得存在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原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投资方承诺并保证,目标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要求规范各项经营活动,尤其是财务管理(例如成本核算、收入确认、费用处理等方面)。”
5、各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在《投资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本次投资合作期间有权无偿、以排他性方式使用原股东名下商标以及与目标业务相关的专利(包括已授权专利和正在申请的专利等)及专有技术。
6、各方一致同意,原股东应于2024年6月底前将其名下商标以及与目标业务相关的专利(包括已授权专利和正在申请的专利等)均无偿转让给目标公司,并配合目标公司签署符合目标公司及投资方要求的转让协议以及办理该等商标及专利的权利人/申请人的变更手续。
7、 原股东承诺,自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原股东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申请与目标业务相关的专利或商标,否则原股东应自投资方通知之日立即无偿将该等专利或商标转让给投资方或其指定第三方。
五、本次签订《补充协议》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系为了加快完善公司整体的产业结构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有利于提升中压环网柜产业链完善程度,加强公司的技术储备能力,为公司未来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本次补充内容充分考虑上市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二)存在的风险
1、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泉州七星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管理和投资风险。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行业走势,采取积极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同时,公司将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同时引进具备专业知识及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促进合资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2、可能存在或者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者无法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泉州七星电气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量子计算技术服务”项目,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具体经营范围的表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备案、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和变更时间
1、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5号、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通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预计
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凯股份”或“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28,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发展需要及2023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预计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28,000万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2023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额度为2023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各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洛凯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9月4日
注册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臧文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系统综合保护装置、自动化系统设备、高压开关柜、智能环保型开关及开关设备、温湿度控制器及智能电网控制装置、充电站设备、高低压成套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铁路设备、油田设备、电力设备、电工器材、电器原件、金属制品、机电设备、计算机及电力自动化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洛凯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凯电气”)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本公司持有51.0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2.50%的股权,自然人股东闫涛持有其5.00%的股权,张正辰、陈育鑫、陈跃欣各持有其0.5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洛凯电气资产总额为35,196.90万元,负债总额为21,411.4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514.1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263.32万元,净资产13,785.4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955.88万元,实现净利润4,378.48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洛凯电气资产总额为35,413.58万元,负债总额为20,936.0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45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912.50万元,净资产14,477.52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538.97万元,实现净利润692.05万元。
(二)泉州七星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月5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华星社区泰明街132号
法定代表人:黄春铃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设备和器材的生产、销售、代理;配电开关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技术的研发及咨询;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维护;电力设备租赁;水电设备、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安装;销售: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民用爆炸物品),摩托车,汽车配件,仪器仪表,动力机械设备;环保工程的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泉州七星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七星”)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本公司持有51.0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2.5%的股权,自然人股东闫涛持有其5.00%的股权,张正辰、陈育鑫、陈跃欣各持有其0.5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泉州七星资产总额为44,989.46万元,负债总额为26,015.2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960.00万元,短期借款总额3,964.1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5,750.43万元,净资产18,974.2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634.06万元,实现净利润3,403.92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泉州七星资产总额为46,416.19万元,负债总额为26,374.5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840.00万元,短期借款总额5,846.6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6,124.64万元,净资产20,041.69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796.24万元,实现净利润1,067.47万元。
(三) 江苏凯隆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5月8日
注册地点:常州市五一路257号
法定代表人:谈行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凯隆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隆电器”)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本公司持有83.3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常州市凯元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其16.7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凯隆电器资产总额为23,299.31万元,负债总额为15,580.8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504.8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265.88万元,净资产7,718.4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995.87万元,实现净利润502.14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凯隆电器资产总额为25,125.01万元,负债总额为17,359.6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006.4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080.16万元,净资产7,765.37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084.96万元,实现净利润46.88万元。
(四)江苏洛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月22日
注册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谈行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系统综合保护装置、自动化系统设备、高压开关柜、智能环保型开关、温湿度控制器及智能电网控制装置、充电站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技术服务;智能软件、电力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铁路设备、油田设备、电力设备、配电系统设备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洛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凯智能”)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泉州七星持有10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洛凯智能资产总额为13,512.22万元,负债总额为10,306.0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03.6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306.04万元,净资产3,206.1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72.38万元,实现净利润507.12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洛凯智能资产总额为12,735.71万元,负债总额为9,365.3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89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365.31万元,净资产3,370.39万元, 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818.61万元,实现净利润164.21万元。
(五)江苏洛乘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3月11日
注册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谈行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洛乘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乘电气”)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本公司持有51%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量乘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洛乘电气资产总额为1,144.17万元,负债总额为1,032.5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32.55万元,净资产1,012.6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8.06万元,实现净利润-1,200.99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洛乘电气资产总额为1,197.07万元,负债总额为1,186.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86.00万元,净资产11.06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1.94万元,实现净利润-100.6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内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现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洛凯股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3元,募集资金总额28,9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5,42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28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数据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7年10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该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于2022年7月20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12个月内,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的部分投资内容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对募投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整理,重新布局,为提高募集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更好的发挥协同效应,更好的整合优势资源、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公司拟调整“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常州洛盈电器有限公司”调整为洛凯股份,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的由“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五一路西侧、东方二路北侧”调整为“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岑村路东侧、永安里路南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的由“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五一路西侧、东方二路北侧”调整为“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并由“建设200平方米的办公区域、3,000平方米的试验室”调整为“改建”。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对首发募投项目“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及预计收益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需求,且为了有序可行地推进上述募投项目,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完工日期由2019年10月调整为2020年12月。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对首发募投项目“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及预计收益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需求,且为了有序可行地推进上述募投项目,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完工日期由2020年12月调整为2021年12月。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的部分投资内容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截至《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时点,公司对减少“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部分配套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仍在论证过程中,尚有不确定性,故公司未在2022年4月披露的专项报告说明进度不达预期,该情形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将积极改正,在日后的工作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3BJAA12F001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洛凯股份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洛凯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公司原计划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指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的各项目承诺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4:“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 上表中各栏加总数与合计数不同是由于四舍五入而产生的计算误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 上表中各栏加总数与合计数不同是由于四舍五入而产生的计算误差。
(上接115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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