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3-047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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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本次监事贾红刚先生认为其对于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本人无法取得足够证据进行判断对相关信息披露的影响。因此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投弃权票,其他两位监事投票表决同意,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不构成影响。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审亚太字(2023)00327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或发表意见。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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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新能源整车制造厂商提供整体动力系统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领航者。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包括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电机系统、自动变速系统,适用于不同动力驱动的各类新能源汽车。
1、按动力驱动划分
公司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适用于纯电动汽车、插电混合式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氢能源)汽车。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氢能源)汽车有小规模应用。
公司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在车辆中布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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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图中红字部分为公司核心产品动力总成系统)
2、按新能源汽车种类划分
公司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适用于新能源客车、新能源专用车以及新能源乘用车。
公司精准把握前期行业的发展机遇,使自身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在纯电动客车领域、纯电动专用车等商用车领域成功实现了批量化应用,并通过了市场的广泛验证。在此基础上,公司依托丰富的实践经验,结合国内外高校资源,借助国家级相关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积极扩大自身产品应用领域,建设以新能源客车、新能源专用车以及新能源乘用车动力总成系统为核心的三纵产品体系,通过利用新能源客车、新能源专用车动力总成系统现有技术与市场,积极布局新能源乘用车动力总成系统,储备新能源乘用车动力总成系统技术与市场,为未来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的爆发奠定基础。
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在各类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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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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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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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2022年公司开展新能源车辆的销售业务,根据车辆销售合同的约定,公司采用了全额法进行核算,经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及沟通,2022年年度涉及车辆销售部分的销售收入采用净额法核算,对2022年1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3年3季度的收入和成本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不影响2022年1季度、2022年半年、2023年3季度的净利润、扣非后的净利润以及净资产情况。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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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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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9)并于2023年2月23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期末净资产为-4,950.59 万元至-1,832.41 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公司已于2023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于2023年3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并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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