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3-016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9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5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100,000股,并于2020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聘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中信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定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要,公司另行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广发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广发证券承接,中信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目前,广发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袁军先生、易达安先生(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袁军先生,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先后参与和负责得利斯、东诚药业等IPO项目,以及华斯股份、天原股份、隆基机械、山东路桥等再融资项目,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易达安先生,保荐代表人、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广发证券投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华东四部总经理。已负责过数十个大中型优质企业的综合资本市场服务,已成功主持或参与上海沪工、周大生、晶华新材、雅运股份、丽人丽妆等IPO项目;山东路桥可转换公司债券、康力电梯定向增发、双环传动可转换公司债券、华源控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交通银行优先股等再融资项目;钢银电商推荐挂牌及后续多次定向增发等项目,具备丰富的投行业务经验。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3-017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09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