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因执行15号准则解释规定,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约2.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罗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静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罗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罗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静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3-023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数据港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长江口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及张北数据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融资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101,600万元担保预计。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4点,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3-024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中的《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3-026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请见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全体股东应于2023年5月16日下午13:30-14:00,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号。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的,应携带委托人股东账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前往会议地点办理参会登记签到手续。
为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会议当天14:00以后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401弄14号18楼
联系电话:021-31762186 传真:021-66316293
联系人:赵叶亮
(二) 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根据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下发的沪重组办〖2002〗001号文《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精神,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3-025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长江口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口数据港”)、杭州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数据港”)及张北数据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北数据港”),均为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023年度,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项目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01,6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长江口数据港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杭州数据港不超过人民币23,600万元,张北数据港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81,229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值60.08%,其中已分别为长江口数据港、杭州数据港、张北数据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26,815万元、60,922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人中,长江口数据港及杭州数据港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23年度为相关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101,600万元的担保,其中,长江口数据港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杭州数据港不超过人民币23,600万元,张北数据港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96个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担保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书,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长江口数据港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子公司的工商基本信息
1、上海长江口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
■
2、杭州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
■
3、张北数据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上述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2023年度预计公司为被担保方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最高额,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将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被担保方与相关方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被担保方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被担保方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为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相关子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可为数据港投资项目及运营项目及时提供资金支持,且被担保方均为数据港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34,800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经审计的2022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44.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1,229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值60.08%。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3-027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岚女士、副董事长曾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吴浩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2人,董事长罗岚女士、副董事长曾犁先生、董事陈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金源先生、梅向荣先生、曾昭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张颂燕女士、监事成佳女士、黄猛先生、钱荣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审议《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雷丹丹、徐雪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目录
1、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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