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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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8日 03:15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17 公司简称:元利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69,325,022.04元,计提盈余公积5,785,245.52元,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69,325,022.04元。基于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未来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在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206,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4,103,200.00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18%。若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未发生变化。

1.行业现状、格局和趋势

公司主要产品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与基础化工行业相比,精细化工行业主要生产精细化学品,是在基础化学品的基础上进行深加工的产物,行业内产品覆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涂料、电子、油墨、医药、造纸、食品添加剂等,到航空航天、汽车、机械、建筑新材料、新能源技术等高新技术方面均得到非常广泛的应用,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精细化工产业在国民经济、国家产业中的重要作用,其发展程度也被视为国家战略发展的重要部分。

精细化工行业在我国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属于重点布局领域,得到政策的大力扶持,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精细化工行业发展,国际化工巨头巴斯夫、陶氏杜邦、拜耳等不断加大行业布局,在我国,精细化工行业起步较晚,但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近年我国化工产业政策核心为“去产能、补短板”,主线为“调结构、促升级”,精细化工属于“补短板”和“结构升级”的重点布局领域,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未来,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的总体趋势:首先,针对产业面临的安全、环保、高效、高端化发展的重大课题,从构建新型高效技术体系、实现源头创新入手,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领科技资源向优势企业聚集;其次,加大典型化工产品及清洁生产成套工艺的创新开发力度;再次,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最后,加快发展功能材料、高端电子化学品、生活消费化学品、医用化工材料等专用化学品,以及特种添加剂、新型助剂、新催化剂等精细化学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及产品升级换代,促进我国精细化工产业由大国向强国迈进。

(二)市场地位

公司是精细化工行业细分领域的领军企业,是下游新材料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品类多、附加值高、用途广等特点。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精细化工产品的开发和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具有更高技术含量和应用价值,应用范围不断纵深拓展。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专注于主业优化、技术升级和资源利用,积极挖掘高端需求,丰富产品结构,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持续发展绿色、高端精细化学品和新材料。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性能和稳定的产品质量,与众多世界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在细分领域内具有很高的品牌影响力、认知度、美誉度。元利品牌也得到了国内外广大客户和相关专业机构的认可。

(三)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情况

公司现有产品主要来自于己二酸及己二酸的副产二元酸。根据百川盈孚,2022年中国己二酸产量为181.74万吨,进口量仅0.89万吨,出口量为40.16万吨,表观消费量为142.47万吨。随着限塑令的颁布,国内PBAT需求增长,在建项目较多;此外,己二腈国产化解决PA66原料卡脖子问题,在建及规划己二腈产能超100万吨,国产己二腈产能释放加速,国内PA66迎来产能高速增长期,将刺激己二酸需求。上游主要原材料供应的持续增加将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公司产品下游应用广泛,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涂料、铸造粘结剂、油墨、颜料、个人护理、医药中间体等方面中高端领域;脂肪醇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UV固化材料、聚氨酯等方面高端领域;增塑剂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电线电缆、革制品、PVC输送带、表面活性剂、光学眼镜树脂等。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包括二元酸二甲酯系列、脂肪醇系列和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公司产品多样化、系列化,公司的核心产品二元酸二甲酯、脂肪醇解决了国内无法自给的局面,实现了进口替代。公司现已形成技术专业化,产品高端化、精细化、系列化。生产规模化,市场国际化的发展模式。公司主要品种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较高,利润贡献不依赖于单一品种。公司通过不断完善产品线,形成了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强化了公司供应链稳定的优势和成本优势。公司将依靠安全运营,持续为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产品供应,实现客户利益、股东利益的双赢。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2,981,798.4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49%,利润总额536,590,022.5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9,325,022.0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00,449,566.97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6.6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修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206,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4,103,200.00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18%。若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昌乐齐城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对外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拟聘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9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维君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性原则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财务状况、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战略。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的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发放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昌乐齐城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对外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经营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0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周春阳,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朱广超,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李效辉,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小军,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已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职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4、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5、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以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 公司与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4.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88.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13,223.0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17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806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三)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

(五)委托理财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实施方式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银行、证券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及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流动资产总和的12.58%。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根据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 “其他流动资产”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元利科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本次审议授权的20,000万元理财产品额度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流动性好、中高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额度可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24个月内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及范围

公司可购买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对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且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董事会将视受托方资产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流动资产总和的62.92%。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节省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根据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多方面的影响。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正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本次审议授权的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理财产品额度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昌乐齐城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1,0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贷款利率:8.50%

●担保方:昌乐县昌盛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一)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元利”)拟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昌乐齐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城贸易”)以及昌乐县昌盛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司委托潍坊银行贷款给齐城贸易11,00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8.50%,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募集资金。本次委托贷款将用于齐城贸易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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