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37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针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进行了披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本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对外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限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文件显示,在自查期间,有178名核查对象有买卖公司股票行为,除此之外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经核查,其中174名核查对象根据其(直系亲属买卖的由核查对象出具)出具的书面说明,确认其本人及亲属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完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是因为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而进行的正常交易行为;其本人及亲属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经核查,自查期间存在3名激励对象及1名激励对象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及其个人说明,其买卖公司股票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以及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所致,且知悉本激励计划信息有限、未向任何人员泄露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不存在主观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但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合规性,出于审慎性原则,该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在自查期间,公司未发现存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葭路 585 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孙丰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赵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娄洪卫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Lim Kok Oon 先生因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通讯参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预计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1至议案10审议通过,议案11至议案14审议未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1至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的议案11至14为关联议案,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建胜、魏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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