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2023-003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2022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计划自2022年10月20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600万股,不超过1000万股,增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57%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95%。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2023年4月13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航民股份6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57%,航民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3年4月12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航民集团发来的《关于增持航民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函》,其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的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46,965,30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2.53%。截至2023年4月13日,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52,965,30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43.11%。
3、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航民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增持股份的方式和种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增持股份的数量:(含10月20日已增持部分)不低于600万股,不超过1000万股,增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57%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95%。
4、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10月20日起12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航民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2年10月20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4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38%。
2022年10月21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4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38%。
2023年4月10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22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209%。
2023年4月11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9%。
2023年4月12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95%。
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46,965,30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2.53%;本次增持后,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52,965,30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43.11%。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航民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的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关于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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