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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同意沈梦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设3名监事,由1名职工代表监事和2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0日
沈梦霞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宁波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飞利浦家具灯饰(宁波)有限公司采购专员、人力资源项目主管、上海华翔哈尔巴克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华翔哈尔巴克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行政经理、宁波峰梅视讯电子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中国区人力资源经理。
截至目前,沈梦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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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核准,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万股,发行价格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19,15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8,966,238.9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6-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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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023年4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2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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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推选陈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陈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0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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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兴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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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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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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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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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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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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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情形,不涉及特别决议的情形;
2、本次审议议案1、3、4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立、唐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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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周兴宥先生、王剑峰先生、朱雪松先生、Shilai Xie先生、何新锋先生、黄渝文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孙健先生、杨丹萍女士、郭志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周兴宥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周兴宥先生、王剑峰先生、Shilai Xie先生,周兴宥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丹萍女士、周兴宥先生、孙健先生,杨丹萍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杨丹萍女士、周兴宥先生、王剑峰先生、郭志明先生、孙健先生,杨丹萍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孙健先生、杨丹萍女士、朱雪松先生,孙健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孙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波女士、王晓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陈波女士、王晓伟先生与公司2023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沈梦霞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陈波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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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为保障本届董事会尽快开展工作,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多种通讯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周兴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周兴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结合公司各位董事的专业特长,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设立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周兴宥先生、王剑峰先生、Shilai Xie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周兴宥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选举杨丹萍女士、周兴宥先生、孙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杨丹萍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选举杨丹萍女士、周兴宥先生、王剑峰先生、郭志明先生、孙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杨丹萍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 选举孙健先生、杨丹萍女士、朱雪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孙健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议案》
鉴于第二届董事会刚成立,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名尚需时间完成。为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将延长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公司将在有关事宜确定后,及时推进高管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
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和职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关于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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