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等支付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共置换金额人民币11,505,595.69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东风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3]9号)。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风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东风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风股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东风股份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及承销费、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986.17万元。
【注2】:东风股份收购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和东风股份收购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两个募投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之孰低确认值。
【注3】:东风股份收购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2022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94.38万元,本年度实现效益未达到本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350.00万元的业绩承诺。
【注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2,000.00万元(含人民币122,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013.83万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了调整。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5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并进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具体安排如下:
1、鉴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汕头东风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有限”)、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汕头市鑫瑞奇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奇诺”)自身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作为母公司担负集团资金统筹、增信子公司职能(子公司同行授信将占用母公司授信额度),且公司及鑫瑞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的融资授信额度期限均将于2023年6月底到期届满。
提请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东风有限、鑫瑞科技、鑫瑞奇诺四家企业合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分别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各人民币8亿元、5亿元、5亿元及2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并购借款及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上述四家公司管理层与上述四家银行在各自融资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2、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盛”)因生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深圳博盛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5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深圳博盛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盛”)因生常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湖南博盛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0亿元,并由湖南博盛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和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湖南博盛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4、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博盛”)因生常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盐城博盛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0亿元,并由盐城博盛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和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盐城博盛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5、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千叶”)因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贵州千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5亿元,并由贵州千叶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贵州千叶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6、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首键”)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重庆首键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2亿元,并由重庆首键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和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重庆首键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7、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健”)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常州华健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3亿元,并由常州华健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和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常州华健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8、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福鑫华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鑫华康”)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福鑫华康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5亿元,并由福鑫华康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和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福鑫华康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9、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福瑞”)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湖南福瑞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4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及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湖南福瑞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0、公司全资子公司延边长白山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长白山”)因生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延边长白山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2亿元,并由延边长白山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延边长白山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1、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西牛王”)因生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贵州西牛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2亿元,并由贵州西牛王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贵州西牛王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2、公司控股子公司陆良福牌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福牌”)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陆良福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并由陆良福牌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陆良福牌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6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原收购广东可逸智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478.27万元。
●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及影响;
为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孙公司广东可逸智膜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对全资孙公司广东可逸智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逸智膜”)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可逸智膜于2020年12月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及《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于2020年12月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及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本次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可逸智膜的事项已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原合并报表层面对可逸智膜的商誉转移至鑫瑞科技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拟对鑫瑞科技原对可逸智膜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商誉形成过程
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于2014年8月收购原可逸智膜(收购时可逸智膜公司名称为“汕头可逸塑胶有限公司”)100%股权,可逸智膜自2014年8月3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鑫瑞科技对收购可逸智膜100%股权所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款大于购买日取得的可逸智膜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44,782,706.55元确认为商誉。
2、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原可逸智膜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对应的产品主要为膜类产品,2023年以来,全球经济低迷,国内出口需求减速,膜类产品下游客户的终端产品市场需求急剧下滑,业内市场竞争无比激烈,膜类产品价格下降。现因市场原因鑫瑞科技膜类产品出现订单不足,导致产能利用率明显下降,2023年以来鑫瑞科技膜类产品订单下降、价格下降、营收下滑、成本抬升,预计在一段时间内将持续且无法完全恢复。由于未来经济前景不确定性、市场需求难以恢复,鑫瑞科技膜类产品的未来经营和业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其原收购可逸智膜形成的商誉现已存在减值迹象。
鑫瑞科技基于上述原因及期末财务报表判断,原可逸智膜资产组组合所对应的业务未来主营业务及盈利能力将出现下滑,未来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明显低于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在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基于谨慎性原则,聘请了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原可逸智膜商誉和相关资产组合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估值。
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原广东可逸智膜科技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1037号),鑫瑞科技(原可逸智膜)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为6,122.40万元(包含商誉),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其可收回价值为1,600.00万元。鑫瑞科技于2014年8月确认对收购可逸智膜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44,782,706.55元,故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本期应计提收购原可逸智膜100%股权所对应的商誉减值准备44,782,706.55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拟于报告期末2022年12月31日,对上述持有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鉴于鑫瑞科技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为相应减少当期利润总额44,782,706.55元,减少当期净利润44,782,706.55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系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符合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原广东可逸智膜科技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1037号);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8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至4月2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dfp.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并拟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4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黄晓佳先生,公司董事、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公司董事、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先生,公司集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秋天先生,公司独立董事沈毅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至4月2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dfp.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联系人:秋天、黄隆宇;
电话:0754-88118555;
电子邮箱:zqb@dfp.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2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经济往来,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晓佳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此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晓佳先生、黄晓鹏先生需回避表决。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619310459R
住所: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民族路30号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19,11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7月19日
经营范围:制版印刷(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49%股权
2、公司名称:广西真龙天瑞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0771332238
住所: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三路43号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9日
经营范围: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场地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49%股权
3、公司名称:汕头东风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MA4X8QWL4T
住所:汕头市台商投资区濠江片D02单元西侧A1厂房
法定代表人:李飚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纸制品、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环保包装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包装方案设计;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除外);广告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49%股权
4、公司名称:灰小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7FQ07P4T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11幢5层
法定代表人:孟雷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花卉种植;电池销售;包装服务;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处理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塑料制品销售;箱包修理服务;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34.30%股权
5、公司名称:汕头鑫瑞雅斯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MA4UUM3M46
住所: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区13-02片区F座1002室
法定代表人:万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9月7日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建筑材料;汽车美容;建筑装饰工程;建筑窗膜、建筑节能材料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30%股权
6、公司名称: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MGB89L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科学城天府菁蓉中心C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天图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永华)
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7日
经营范围: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合营企业,深圳天图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本公司对其共同控制
7、公司名称:俊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证编号:1742046
住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200号新银集团中心16楼1603室
董事:黄炳文、黄晓佳
注册资本:港币1元
成立日期:2012年5月9日
经营范围:投资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炳文全资控股的企业,黄炳文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协商拟定。供方向需方供应的产品价格应不低于供方向其他任何企业单位供应的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也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需方在市场上可得到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2、公司与广西真龙天瑞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协商拟定。供方向需方供应的产品价格应不低于供方向其他任何企业单位供应的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也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需方在市场上可得到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3、公司与汕头东风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4、公司与灰小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5、公司与汕头鑫瑞雅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定价原则,产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6、公司与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提供管理服务费收入遵循了公允、合理定价原则,按行业通行标准,以《合伙协议》确定。
7、公司与俊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定价原则,租赁价格以香港美联测量师行出具的《物业估价报告》为基础,参考同类或类似的物业租赁案例,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广西真龙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本公司及广西真龙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定价政策,双方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并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与广西真龙天瑞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真龙天瑞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本公司及真龙天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定价政策,双方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并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与汕头东风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委托汕头东风智能包装提供贴盒产品加工劳务,2023年度贴盒产品加工劳务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汕头东风智能包装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市场委托加工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定价原则,提供劳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与灰小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双方业务发展情况经估算确定。公司与灰小度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市场商业销售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定价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5、公司与汕头鑫瑞雅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向汕头鑫瑞雅斯销售“SOV”品牌系列窗膜产品,2023年度销售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鑫瑞科技与汕头鑫瑞雅斯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市场商业销售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定价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6、公司与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提供管理服务费收入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以《合伙协议》相关条款确定。
7、公司与俊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23年度关联租赁预计额,系根据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与俊通投资于2022年10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的月租额港币13.30万元进行估算。该关联租赁交易可满足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3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历史沿革: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1996年5月;1999年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7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2月2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合伙人数量(截至2022年12月31日):44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截至2022年12月31日):32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截至2022年12月31日):187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0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2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5亿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5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涉及行业包括且不限于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银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0.79亿元;1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苏亚金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苏亚金诚2022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受到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0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1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阚宝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6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3月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11月至今在苏亚金诚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天宇,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7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7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16家、挂牌公司4家。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确认支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1.34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0万元(含税),费用系依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情况议定。
公司2021年度支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94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0万元(含税)。
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情况议定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职的完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基于上述原因,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已对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三)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
至2023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披露的临2023-016号、临2023-017号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4月11日披露。上述公告及披露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晓佳先生、黄晓鹏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
2023年5月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2、会议登记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3、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经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上述办理参会登记所需的证件资料,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人:秋天、黄隆宇;
4、联系电话:(0754)-88118555;传真:(0754)-88118494。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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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0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拟选举产生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本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选举的程序、任职资格以及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两名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监事会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和程序
(一)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候选人;
(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前向召集人提出股东大会提案,或者依照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通过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方式提出;
(三)监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四)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其被公司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三、监事的选举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四、本次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资格审查并征询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监事会提名马惠平女士、赵庚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的工作履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五、其他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2、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已选举陈小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小春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
候选人履历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履历:
马惠平女士:1991年3月至2014年11月担任公司物资部经理,2014年12月起任职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历任采购供应中心经理、副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赵庚生先生:2011年3月至2016年3月担任佛山市顺德区奥格威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历任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财务经理职务,2018年3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监事、集团审计监察部总监。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8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3]52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255,701.31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496,797,296.00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496,783,331.00元的10%提取49,679,729.60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06,748,089.38元,减去已分配2021年度现金股利691,089,138.90元,本年度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962,776,516.88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未来经营发展及多个项目后续持续投入的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高度重视现金分红,并将现金分红作为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重要途径,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08.54%、48.59%、73.12%、88.03%,现金分红的比例持续居于较高的水平。
因目前公司正处于战略转型加速推进的关键期间,预计未来数年在新能源新型材料及I类药包材、药用辅材、医疗器械等重点业务板块需要持续大额投入,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需要为公司战略转型及重点业务板块的投入储备相应的资金,确保公司战略转型的顺利实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规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未来股东利润分配,以及通过合规方式支持子公司以下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
(1)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拟在湖南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的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隔膜及其他综合材料生产研发项目;
(2)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投资建设的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隔膜及其他综合材料生产研发项目;
(3)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汕头市鑫瑞奇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在汕头市濠江区投资建设的新型功能膜材料项目;
(4)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在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投资建设的年产120亿只药用瓶盖、120亿只药用吸管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5)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在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内投资建设的高阻隔药品包装材料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6)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福鑫华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在江苏省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的医药包装硬片生产项目。
上述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周期不同,目前尚无法进行准确的收入测算,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使项目按照建设规划建成投产。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2022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战略转型及资金投入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为未来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股东长远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8日召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未来经营发展及多个项目后续持续投入的资金需求,目前公司下属子公司在新型材料及医药包装业务板块有多个项目处于建设期间,拟投资总额较大,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需要储备相应的资金并以合规方式支持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因此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效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8日召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9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拟选举产生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五届董事会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选举的程序、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有四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程序
(一)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前向召集人提出股东大会提案;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前向召集人提出股东大会提案,或者依照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通过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方式提出;
(三)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提名董事时,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提名提案、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候选人的声明或承诺告知股东,并发布“董事选举提示性公告”,详细披露董事人数、提名人资格、候选人资格、候选人初步审查程序等内容,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其被公司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五)公司应在选举董事相关的股东大会上增加董事候选人发言环节,由董事候选人介绍自身情况、工作履历和上任后工作计划,加强候选董事与股东的沟通和互动,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三、董事的选举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开进行选举。
四、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下列七位董事候选人:提名黄晓佳先生、王培玉先生、李治军先生、谢名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哲先生、王海燕先生、林长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候选人的工作履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五、其他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候选人履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
黄晓佳先生:2002年至2008年任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至2010年担任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王培玉先生:2003年至2009年任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0年任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2014年担任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集团总裁、汕头东风印刷有限公司经理、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峰医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治军先生:2000年至2007年任职于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兼扬州事务所副所长;2007年12月加入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集团财务总监、汕头东风印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谢名优先生:2008年至2010年担任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兼集团副总裁、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汕头市鑫瑞奇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
李哲先生:曾就职于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会计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主任,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成员、燕京理工大学特聘教授,并兼任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新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博纳斯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海燕先生:2012年9月至今任职于中南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系主任等职务,专长为材料化学及电池电化学等相关方向,并于2016年2月至2018年2月任职香港科技大学担任香江学者,曾获得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际先进材料协会会士、中国化工学会侯德榜青年科技奖、湖南省自然科学二等奖、重庆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在内的多个奖项和荣誉。
林长鸿先生:1999年10月至今从事律师工作,现任职于广东明祥律师事务所,为该所合伙人,并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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