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4日 02:17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18 公司简称:上港集团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3,284,144,7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60亿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23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上海港位于中国大陆东海岸的中部、“黄金水道”长江与沿海运输通道构成的“T”字型水运网络的交汇点,前通中国南、北沿海和世界各大洋,后贯长江流域、江浙皖内河及太湖水系。公路、铁路网纵横交错,集疏运渠道畅通,地理位置重要,自然条件优越,腹地经济发达。

上港集团是于2003年1月由原上海港务局改制后成立的大型专业化集团企业,是上海港公共码头运营商。2005年6月,上港集团完成股份制改造,成立了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0月26日在上交所上市,成为全国首家整体上市的港口股份制企业,目前是我国最大的港口类上市公司,也是全球最大的港口公司之一。公司主要从事港口相关业务,主营业务分为:集装箱板块、散杂货板块、港口物流板块和港口服务板块。

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国内外货物(含集装箱)装卸(含过驳)、储存、中转和水陆运输;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航运、仓储、保管、加工、配送及物流信息管理;为国际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引水、拖带,船务代理,货运代理;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租赁;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港口起重设备、搬运机械、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为客户提供港口及相关服务,收取港口作业包干费、库场使用费和港口其他收费。

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一方面,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对港口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另一方面,港口进出口货物需求总量与腹地经济发展状况也是密切相关,腹地经济发展状况会对集装箱货源的生成及流向产生重要作用,并直接影响到港口货物吞吐量的增减。上海港的经济腹地主要是由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形成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其辐射力可沿长江上溯至中国广大的内陆地区,并可拓展至淮河流域,上述地区能否保持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的态势对上海港货物吞吐量,特别是集装箱吞吐量的增长至关重要。综上,公司港口主业业务量的增减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从事的港口行业属于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与宏观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2022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地缘政治风险不断上升,俄乌冲突持续、能源价格高涨,全球大范围加息、通胀压力加大,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塑,港际竞合关系进入新阶段,航运市场大幅波动。同时,科技创新日新月异,数字化加速迭代,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绿色要求进一步提高等诸多因素,使得港口主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告的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56.8亿吨,同比增长0.9%,增速较上年回落5.9个百分点,其中沿海港口完成101.3亿吨,同比增长1.6%,增速较上年回落3.6个百分点;全国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96亿标准箱,同比增长4.7%,增速较上年回落2.3个百分点,其中沿海港口完成2.61亿标准箱,同比增长4.6%,增速较上年回落1.8个百分点。

从航运发展现状和趋势来看,2022年,随着供应链拥堵情况缓解及全球贸易放缓带来的运输需求减弱,加上大批新船下水,运力供需错配问题得到大幅缓解,集运市场2022四季度走向正常化,供给过剩加剧,集装箱运费出现大幅下跌,跌至2020 年初的水平,船公司盈利预期下调,集运市场格局面临调整、出清。长期来看,国际航运市场集中度仍将保持高位,船舶大型化、运营联盟化、航运智能化与低碳化、物流全程化的发展趋势仍将持续,这将对港口发展产生长期深远影响,特别是对国际枢纽港进一步提升服务能级,打造高效、便捷、韧性、绿色集疏运体系,拓展物流新业态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港口行业本身的发展来看,2022年我国港口吞吐量增速回落。长期来看,全球经济增长不确定因素增加,中国经济增长和出口仍具韧性,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塑对贸易和物流流向流量产生影响,港口行业将不可避免受到影响;船公司联盟化和船舶大型化将进一步突显枢纽港的地位,减少非基本港的挂靠,将加剧国际枢纽港的竞争;港口群协同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干线与支线港口的协同效应将加强,港际间将建立稳定的竞合关系,共同推动区域内港口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港航物流新业态的发展方兴未艾,港口在数字化平台业务、电商物流、新型贸易等新业态发展具有较大空间;新科技的应用链在港航物流领域将进一步扩大,依托5G、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将进一步提升港口数智化、自动化水平,打造科技创新生态,推动港航数字生态圈建设,赋能港口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公司母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4730.3万标准箱,自2010年起连续十三年位居世界第一,并连续六年超4000万标准箱,主要经营指标居行业前列。公司业务依托长三角和长江流域及淮河经济腹地,辐射“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主枢纽港地位不断巩固提升,上海港外贸航线连通度蝉联全球第一,高密度、高质量航班密度集聚效应不断凸显,吸引了全球班轮公司纷纷将上海港作为其航线网络的核心枢纽,助力打造全球领先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公司持续提升服务国家战略能级,上海港作为双循环战略链接桥头堡和“一带一路”战略支点的作用持续突显,公司通过管理、资本和技术输出,实施“南联北融西拓”,着力建立高效、便捷、经济、韧性、绿色的集疏运体系,提升腹地港航物流服务能级,更好的发挥融入长三角,服务长江经济带,辐射全国的“龙头”作用。公司立足世界一流航运枢纽目标,正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智慧、科技、绿色、效率”港口为发展方向,以“1+3”战略体系落地为抓手,谋求“新科技、新区域、新业态”新突破,在做强做优做大港口作业、港口投资和港口物流服务核心主业同时,积极稳健开展相关多元化发展,构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能力,努力把上海港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为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坚定不移谋发展,坚决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全体员工团结一心、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紧紧锚定年内的奋斗目标不放松,有力保障港口生产安全有序,扎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母港集装箱吞吐量再次刷新历史纪录,完成4730.3万标准箱,同比增长0.6%,连续十三年保持世界首位。公司母港货物吞吐量完成5.14亿吨,同比下降4.7%。其中,母港散杂货吞吐量完成7819.3万吨,同比减少5.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80亿元,同比增长8.72%;实现归母净利润172.24亿元,同比增长17.31%,在高位上实现新的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上港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03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在国际港务大厦(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顾金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对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人民币7,230,118,307.20元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为人民币723,011,830.72元。提取后的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07,106,476.48元。

(2)将提取后的可分配利润人民币6,507,106,476.48元的5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3,284,144,750股,以此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93%。

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59,780,26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23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强化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要求,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战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分红政策规定,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就此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刘少轩

三、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在关联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存贷款等业务全年额度为:在上海银行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授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在邮储银行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授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存贷款等业务的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顾金山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分别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参照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刘少轩

四、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五、通报了《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通报了《上港集团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港集团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报摘要于2023年4月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事务所”)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上港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年度)》。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上港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年度)》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事务所承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对于普华永道事务所2023年度的审计报酬,拟控制在人民币900万元之内。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普华永道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为公司2022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由其承接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告审计等审计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刘少轩

十一、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2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2022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同意将上港集团2022年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对董事长顾金山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顾金山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2)对董事、总裁严俊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严俊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3)对董事庄晓晴女士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庄晓晴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4)对监事陈东利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5)对监事刘贲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6)对副总裁方怀瑾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7)对副总裁王海建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8)对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丁向明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9)对副总裁任锐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10)对副总裁杨智勇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11)对纪委书记邹郁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12)对副总裁张欣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13)对副总裁张敏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14)对副财务总监余伟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15)对原董事王尔璋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16)对原监事杨海丰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17)对原监事刘刚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上述(1)、(2)、(3)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并依据相关规定执行,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并同意就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的薪酬事项部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刘少轩

十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谢峰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因工作需要,拟更换曹庆伟先生为公司董事;陶卫东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因工作需要,拟更换陈帅先生为公司董事。

董事会同意提名曹庆伟先生、陈帅先生为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如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陈帅先生当选为上港集团董事,则由陈帅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曹庆伟先生、陈帅先生作为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在上港集团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之前,谢峰先生将继续担任上港集团董事,陶卫东先生将继续担任上港集团董事以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履行相关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董事会对谢峰先生、陶卫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董事候选人曹庆伟先生、陈帅先生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曹庆伟先生、陈帅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方式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曹庆伟先生、陈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刘少轩

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曹庆伟,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部副总经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处(资本运营管理处)处长等职。现任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帅,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1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上海海运职工大学轮机管理专业。历任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箱运一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美洲部总经理,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委员会成员。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546.5万股上港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23,278,679,750股增加至23,284,144,750股。同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20日出具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211号),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465,000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278,679,750元增加至人民币23,284,144,750元。

根据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化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原《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在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并同意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刘少轩

十四、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04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在国际港务大厦(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皓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 弃权:0 反对:0

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4 弃权:0 反对:0

三、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4 弃权:0 反对:0

四、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对上述董事会审议、表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现提出如下意见:(1)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3)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 弃权:0 反对:0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23-005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事务所承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3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609134343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事务所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事务所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事务所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事务所合伙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3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3.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

普华永道事务所的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事务所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事务所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饶盛华,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事务所执业,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蒋颂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及资深会员,澳大利亚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事务所执业,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柳宗祺,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6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事务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事务所拟受聘为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饶盛华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蒋颂祎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柳宗祺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事务所拟受聘为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事务所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饶盛华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蒋颂祎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柳宗祺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75.27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0.1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5.10万元。

公司2023年度审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审计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拟控制在人民币900万元之内,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认为:

普华永道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其为公司2022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事务所承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对于普华永道事务所2023年度的审计报酬,拟控制在人民币900万元之内,同意将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普华永道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为公司2022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由其承接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告审计等审计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事务所承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对于普华永道事务所2023年度的审计报酬,拟控制在人民币900万元之内。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06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

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在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参照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31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顾金山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在关联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存贷款等业务全年额度为:在上海银行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授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在邮储银行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授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存贷款等业务的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分别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参照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的议案,提出如下审核意见:(1)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3)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在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全年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3年度在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存贷款等业务的全年额度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银行

企业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金煜

注册资本:1420652.87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等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经营范围:(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提供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十五)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上海银行总资产人民币28,785.2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2,210.54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31.12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240.4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22.80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摘自上海银行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海银行8.32%的股份。

2、邮储银行

企业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注册资本:9238396.7605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劵;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邮储银行总资产人民币140,672.8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8,242.25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49.56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913.6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852.24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邮储银行4.13%的股份。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顾金山先生在上海银行担任董事职务;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丁向明先生在邮储银行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上海银行、邮储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为公司在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全年预计,公司在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参照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参照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23-00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在统筹考虑了发展战略以及项目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决定留存一定规模资金来满足项目建设、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以更好地抓住机遇、应对市场变化挑战和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766,774,843.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依照《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采取积极的股利政策,每年应将当年利润中不少于50%的可分配利润向股东进行分配,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形式。”(1)公司对2022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人民币7,230,118,307.20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为人民币723,011,830.72元,提取后的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07,106,476.48元;(2)将提取后的可分配利润人民币6,507,106,476.48元的5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3,284,144,750股。以此计算,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59,780,26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23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9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主要从事港口相关业务。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公司已进入成熟期。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279,806,723.63元,同比增长8.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23,915,520.79元,同比增长17.31%,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良好。

2022年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194,810,811.77元。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259,780,26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93%,主要是基于如下考虑:

一是,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2022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7,230,118,307.2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10%后的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07,106,476.48元。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259,780,265元(含税),超过公司2022年可分配利润的50%,符合《公司章程》中对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

二是,近年来,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持续高位增长,需要进一步扩大港口产能;船公司联盟化和船舶大型化对港口的集疏运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技创新、数字赋能、绿色低碳为港口的高质量发展增加了新的内涵。同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保障上海港“十四五”期间集装箱吞吐能力,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公司于2022年11月投资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及配套工程项目,项目投资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于2022年12月投资建设上海港罗泾港区集装箱码头改造一期工程项目,项目投资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公司在统筹考虑了发展战略以及项目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决定留存一定规模资金来满足项目建设、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以更好地抓住机遇、应对市场变化挑战和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扩大港口主业产能、优化集疏运体系、主业科技创新等方面,抢抓发展机遇、深化发展战略,助力公司更高质量发展。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自身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实现对股东长期持续稳定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强化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要求,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战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分红政策规定,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就此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23-008

关于修订《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港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546.5万股上港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2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23,278,679,750股增加至23,284,144,750股。同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20日出具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211号),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465,000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278,679,750元增加至人民币23,284,144,750元。

根据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化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原《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在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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