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4月01日 03:03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16 公司简称:金枫酒业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9,004,95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70,148.50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分配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酒类行业整体受宏观经济增速下行等因素的影响,酒类消费恢复性增长不足。随着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升,在消费不断升级的趋势下,优势品牌发展较为明显,行业分化进一步加强,继续呈现“向优势品牌、向优势产能、向优势产区”三集中的发展趋势。消费者对“少喝酒、喝好酒”已经成为共识,直播、短视频等APP带货和社交带货的新兴零售渠道成为了酒类发展的重要途径。

黄酒产业整体发展趋势受宏观经济增速不足影响较大,市场需求减少,整体规模近些年逐年下降。面临需求的不振,黄酒行业龙头企业加强传统文化及跨界融合推广,营销宣传全国化效果显现。但黄酒行业的发展依然跟不上中国酒业的整体发展速度,市场全国化效果仍不明显,黄酒价值及文化底蕴与其消费市场表现仍相背离,消费区域依然局限长三角地区且呈现挤压式增长竞争态势。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以黄酒为核心的酒类生产经营业务,坚持传承与创新,在行业内率先实现传统黄酒工业化生产,并致力于科研能力的提升,通过工艺改革、技术创新、新品研发,加快传统工艺与现代科技的融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商业模式的创新与转型,打造以黄酒为核心的酒业发展平台,推动行业加快发展。截止本报告期,公司已构建形成以上海石库门、无锡振太和绍兴白塔三厂为基础的生产中心,以金枫酒业销售分公司为平台的营销中心的“一总部两中心”经营管理格局。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以推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问题导向,调整组织架构和经营模式。

1、扎实推进“核心终端深度分销”营销模式的有效执行,强化区域管理、价格管理、人员管理。

2、组建“三位一体”的生产中心,推进统一主要原材料采购标准、生产工艺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统筹成本质量控制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石库门工厂、无锡振太工厂和绍兴白塔工厂的技术交流与管理。

3、持续推行投标集成采购管理、科研开发及技改项目归口管理。以风险为导向,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安全生产管理、食品安全管控、生产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统筹等进行督导,纠正执行偏差,控制企业运行风险。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报告期,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上升,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聚焦主力市场及核心产品,加大对市场基础管理及终端服务投入,着力提高产品铺货率,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增长。

(2)公司通过统筹生产销售资源,节约租赁费用、降低营销支出。

(3)公司加强费用控制,办公、差旅等管理与销售费用同比减少。

(4)报告期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33.35万元;租赁负债利息费用同比减少50.51万元。

(5)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1.54万,同比减少317.02万元。

2、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主要一是收入增加使得销售收现增加;二是费用性付现减少。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6,160.57万元,同比增加1,222.6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60.74万元,同比增加2,334.7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19万元,同比增加1,801.77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2023-005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枫酒业”、“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于2022年末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2年度公司需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172.99万元(合并抵消前),需对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5,540.11万元(合并抵消前)。

二、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金额和原因说明

本次计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算,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51.45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47.95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3.5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21.54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3、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发现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5,540.11万元,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损益无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对控股子公司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白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公司分别于2013年4月和2014年4月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合计投资4,775万元持有绍兴白塔60%股权,成为绍兴白塔的控股股东。

绍兴白塔近三年主要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由于近几年绍兴白塔持续亏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绍兴白塔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东洲评报字2023第(0371)号},根据评估报告显示,绍兴白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818.57万元。公司综合减值测试评估结果和绍兴白塔的未来经营状况,对持有绍兴白塔的剩余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3,683.86万元。

单位:元

(2)对控股子公司上海隆樽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樽酒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公司2010年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举牌的方式,受让控股股东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70%的隆樽酒业的股权,受让金额为挂牌价格人民币2,376.20万元。

隆樽酒业近三年主要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由于隆樽酒业近几年葡萄酒业务始终未能打开市场,目前业务几乎处于停滞状态,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为负数。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隆樽酒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上海隆樽酒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东洲评报字2023第(0587)号},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公司对隆樽酒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3.53万元。公司综合减值测试评估结果和隆樽酒业的未来经营状况,对隆樽酒业长期股权投资100%计提减值损失。

单位: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应收款项、存货减值准备,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172.99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26.39万元。

本次计提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无影响,对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为-5,540.11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运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计提该项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2023-010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斌,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二三四五来伊份等12家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余洪,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孟荣芳,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复核过10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预计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145.4万元(含税),与上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从聘任以来始终恪尽职守,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因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资格与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沿用一贯的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3年审计费用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2023年审计费用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2023-003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金枫酒业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公司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172.99万元(合并抵消前),对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5,540.11万元(合并抵消前)。

独立董事赵平先生、周颖女士、周波女士亦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金枫酒业独立董事意见(2023)第1号],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运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计提该项资产减值准备。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22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独立董事赵平先生、周颖女士、周波女士亦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金枫酒业独立董事意见(2023)第9号],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金枫酒业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金枫酒业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金枫酒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171,873.9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591,950.33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4,123,281.40元。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9,004,9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70,148.50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8.0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独立董事赵平先生、周颖女士、周波女士亦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金枫酒业独立董事意见(2023)第7号],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金枫酒业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2年,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重大缺陷,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能够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提供合理的保证。

独立董事赵平先生、周颖女士、周波女士亦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金枫酒业独立董事意见(2023)第8号],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确保生产经营处于受控状态。我们同意本报告的相关结论。

(该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枫酒业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金枫酒业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公司风险评估意见: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存在严重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光明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年度本公司在光明财务公司的存款不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光明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的存款业务资金安全、可回收,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三名董事邓春山先生、吴杰先生、崔澦女士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赵平先生、周颖女士、周波女士亦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金枫酒业独立董事意见(2023)第6号],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明细与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内容相符,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情况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存在严重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表决本议案时,三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枫酒业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三名董事邓春山先生、吴杰先生、崔澦女士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该说明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在2022年度已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2023年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总额为1.825亿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三名董事邓春山先生、吴杰先生、崔澦女士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议案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方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审议时不参与投票表决。

独立董事赵平先生、周颖女士、周波女士在会前出具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书面意见,亦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金枫酒业独立董事意见(2023)第2号],认为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及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所述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的一部分,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表决本议案时,三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金枫酒业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该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金枫酒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上述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十五、《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公司业务稳健发展,依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4亿元,单笔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赵平先生、周颖女士、周波女士亦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金枫酒业独立董事意见(2023)第5号],认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需求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开展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和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4亿元,且该理财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规定,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六、《关于制定《金枫酒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制度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关于制定《金枫酒业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制度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00年起连续为公司服务了22年,在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企业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业务的服务时,始终坚持“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据此,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预计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145.4万元(含税),与上年度持平。

独立董事赵平先生、周颖女士、周波女士在会前出具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书面意见,亦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金枫酒业独立董事意见(2023)4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资格与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沿用一贯的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3年审计费用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九、《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十七次股东大会(2022年年会)的议案》

兹定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召开公司第四十七次股东大会(2022年年会),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海棠大厦)5楼。共审议7项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四十七次股东大会(2022年年会)的通知》)

上述一、五、六、十一、十八项议案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2023-004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公司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172.99万元(合并抵消前),对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5,540.11万元(合并抵消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金枫酒业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次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金枫酒业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并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5、《金枫酒业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公司风险评估意见 :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存在严重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光明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年度本公司在光明财务公司的存款不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光明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的存款业务资金安全、可回收,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6、《金枫酒业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7、《金枫酒业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关于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调动原因,杨帆女士于近日向公司监事会递交了辞去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辞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帆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据此杨帆女士的辞呈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后生效。

公司监事会对杨帆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拟增补谢云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第7、8项议案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谢云,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政工师、助理工程师。历任上海农工商集团朝阳总公司团委书记、宣传科副科长,上海农工商集团供销总公司党委委员、投资部经理,上海农工商集团监事会秘书,光明食品集团监事会秘书、办公室业务主管,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上海海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监事。现任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2023-006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 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日期

1、根据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根据疫情相关租金减让规定,公司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3、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3年3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2023-007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171,873.9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591,950.33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4,123,281.4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9,004,9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70,148.50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8.0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2023-008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因购销而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邓春山先生、吴杰先生、崔澦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在股东会上对相关审议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赵平先生、周颖女士、周波女士在会前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亦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金枫酒业独立董事意见(2023)第2号],认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程序及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交易是公司日常主营业务的一部分,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表决本议案时,三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未超过预计金额,且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情况进行预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895亿元,根据经审计的2022年度报告,实际发生8,373.11万元。其中:预计向关联人购买原辅材料及促销品、接受劳务6,750万元,实际发生3,619.96万元;预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12,200万元,实际发生4,753.15万元。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采购、销售、接受及提供劳务金额均未超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详情见下:

(三)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在2022年度已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2023年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总额为1.825亿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是集现代农业、食品加工制造、食品分销为一体、具有完整食品产业链的综合食品产业集团,注册资本49.66亿元。目前围绕“食品产业与供应链、城市保障服务与资产经营管理”两大核心主业,着力探索多元协作的发展模式。公司经营范围为: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光明集团拥有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而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光明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及控股企业与光明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光明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形成,由于关联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预计其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的采购与销售业务,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由此所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彼此间签署的业务合同执行。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公司发展和客户利益需求。

四、关联交易授权有效期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按照本议案确定的定价方式,决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日常关联交易。本关联交易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因购销而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发挥集团内部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公司酒业战略的实施,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2023-009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4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公司业务稳健发展,依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4亿元,单笔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结构性存款。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在综合考虑收益率、安全性及流动性的基础上选择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按规定流程具体操作。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用自有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4亿元,且该理财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投资的结构性存款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及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将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风控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终止该投资。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报,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需求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开展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和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用自有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4亿元,且该理财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规定,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3-011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30日至4月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ily@jinfengwine.com或lqc@jinfengwin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7日下午 13:00-14: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7日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唐文杰

董事会秘书:张黎云

财务总监:秦波

独立董事:赵平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4月7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30日至4月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ily@jinfengwine.com或lqc@jinfengwin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黎云 刘启超

电话:021-58352625

邮箱:lily@jinfengwine.com

lqc@jinfengwi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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