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09:30-11:30、14:0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5)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邮件或者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务必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律师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3、联系方式:
(1)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2)邮编:742312
(3)联系电话:0939-7545988
(4)传真:0939-7545996
(5)邮箱:603132-zq@jinhuiky.com
(6)联系人:王洋、王瑞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回执
■
说明:1、回执请用正楷填写;
2、此回执须于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09:00-11:30、14:00-16:30)以电子邮件、邮寄、传真或专人送达至本公司证券法务部方为有效。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变更的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5号及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公司自2022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三、本次变更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及召开情况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应全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7、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8、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9、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上述第1、2、5、6、9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业务收入、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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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备财务、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天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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