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3-008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包括合资成立研发机构、建立生产基地和设立产业基金等三个合作项目,合作项目的具体执行细则暨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力与义务以具体签订的合作项目协议为准,具体的实施进度尚存不确定性。
在新加坡合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属于跨境投资,尚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后期协议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宏观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在具体合作方向上存在偏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投资卓越三达的资金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达膜”)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卓越新能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新能”)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人代表:叶活动
注册资本金:1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01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平林(福建龙州工业园东宝工业集中区)
主营业务:生物质燃料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物基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龙岩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8.75%,香港卓越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6.25%。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21年总资产2,572,547,465.91元,净资产2,470,076,827.40元,营业收入3,083,491,987.04元,净利润344,755,679.73元。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卓越新能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具体执行细则暨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力与义务以具体签订的合作项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战略合作进展情况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公司与卓越新能于近日在新加坡签署本协议。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背景
甲方主要从事以废弃油脂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及延伸产品生物基绿色新材料的研发与生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生物柴油生产技术、生产规模和出口量均位居国内行业首位,具有突出的行业地位。
乙方主要从事分离纯化领域的技术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工业料液分离和膜法水处理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与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经验与跨国运营优势。
甲乙双方基于双方的技术和产业优势,利用各自品牌、资本、市场、技术、管理等优势资源,围绕“膜技术在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基材料领域的应用”开展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合作,深度开展产品研发、低碳经济、清洁生产、新材料产业应用等领域的合作,共同探索可再生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新模式。
本着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共同研发、共享收益、共承风险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三)合作主要内容
1、合资成立研发机构
(1)在新加坡合资设立卓越三达研究院(简称:卓越三达),总投资为1200万美元,甲乙双方各自出资600万美元,双方的股权比例为 50%/50%;
(2)甲乙双方各自派出一位董事,共同寻找、外聘一位独立董事组成卓越三达研究院董事会,并由外聘董事担任董事会主席;
(3)由卓越三达董事会确定研究课题、聘请研究人员、寻找合作伙伴,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规章制度;
(4)利用新加坡国际化的人才资源,加强与新加坡国家科技研究局暨多所知名大学的交流与合作,将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加以孵化与转化,使其成为产业化技术,为甲乙双方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2、合作建立生产基地
甲乙双方利用各自品牌、资本、市场、技术、管理等优势资源,以在新加坡联合设立卓越三达研究院为切入点,深度开展产品研发、低碳经济、清洁生产、新材料产业应用等领域的合作,共同探索可再生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新模式,并在具备条件时共同寻找合适的区域或地区、合作建立生产基地,利用协同效应,实现共同增长。
3、探讨设立产业基金
甲乙双方基于各自本身的产业特色、技术资源及资本优势,与有兴趣的相关政府部门合作,探讨设立产业基金的可行性,旨在为膜技术暨生物质能源与生物基材料的生产与应用相关的公司提供技术与资金支持,携手打造产业链、致力构筑生态圈。
(四)协议实际履行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其它条款
本协议无附加或者保留条件的条款。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投资卓越三达的资金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通过发挥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对公司未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协议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包括合资成立研发机构、建立生产基地和设立产业基金等三个合作项目,合作项目的具体执行细则暨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力与义务以具体签订的合作项目协议为准,具体的实施进度尚存不确定性。
在新加坡合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属于跨境投资,尚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后期协议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宏观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在具体合作方向上存在偏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战略合作进展情况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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