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18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索通发展”)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公司已就核准情况于2023年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积极开展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4.9777%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过户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完成。现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23年2月2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印发《关于欣源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3]403号),对索通发展与交易对方就标的资产的协议转让申请予以确认;2023年2月28日,索通发展与交易对方签署《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薛永、广州市三顺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梁金、张宝、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张学文关于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过户协议》,对标的资产过户相关事项予以明确;2023年3月1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索通发展与交易对方已就标的资产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
(二)本次交易实施后续事项
根据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本次交易涉及的各项书面承诺等文件,本次交易尚有下列后续事项待实施:
1.公司尚需依《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薛永、广州市三顺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梁金、张宝、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张学文关于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2.公司有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办理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股份发行事宜,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3.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增加注册资本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4.公司尚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上市手续;
5.公司尚需按照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和交易对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的相关合同、协议及承诺。
二、关于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签署之日,标的公司94.9777%股份过户的股份登记手续已经完成,索通发展已合法持有欣源股份94.9777%股份,标的资产过户程序合法、有效。
3.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程序合法有效;标的资产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一)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三)专项法律顾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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