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3月16日 02:4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08 证券简称:建霖家居 公告编号:2023-008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于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理镇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22年6月2日实施完毕,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95元(含税)。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89元/股调整为6.495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涂序斌、张益升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和剩余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75万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75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08 证券简称:建霖家居 公告编号:2023-009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于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均俭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08 证券简称:建霖家居 公告编号:2023-012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事由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和剩余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7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495元/股,回购注销数量为6.75万股,剩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496元/股,回购数量为2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49,180,000股变更为449,092,5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49,180,000元减少至449,092,5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天凤路69号行政楼董秘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3年3月16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3、联系人:许士伟

4、联系电话:0592-6298668

5、联系邮箱:investor@runner-corp.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08 证券简称:建霖家居 公告编号:2023-010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以张榜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1月2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6、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3日,公司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以张榜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2月2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21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2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1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0、2022年1月1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1、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3、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公司对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以张榜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4、2022年11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15、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3.9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6月2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此,公司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调整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6.89-0.395=6.495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目前阶段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08 证券简称:建霖家居 公告编号:2023-011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8.7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6.75万股,剩余预留授予部分2万股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8.7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6.75万份,剩余预留授予部分2万份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部分为6.495元/股,剩余预留授予部分为6.496元/股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和剩余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75万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75万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以张榜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1月2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6、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3日,公司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以张榜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2月2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21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2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1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0、2022年1月1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1、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3、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公司对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以张榜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4、2022年11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15、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和剩余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7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6.75万股、剩余预留授予2万股;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75万份进行注销,其中首次授予6.75万份、剩余预留授予2万份。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495元/股;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6.496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56.83万元,所需回购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75万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和剩余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7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对上市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75万份进行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目前阶段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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