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2- 077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459期G款。
●产品期限:112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收益不能保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通过工商银行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22 年第186 期I款”理财产品,该次认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于2022年11月18日到期,截至2022年11月19日,公司已收回本金和获得理财收益并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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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1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45,104,51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9,999,991.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57,645.76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12,342,346.0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3月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79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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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方式
1、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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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管理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向工商银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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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部分纳入工商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美元兑日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美元兑日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
4、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为112天。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评估理财产品受托方资质、投资品种、产品风险、风控措施等。公司本次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本次购买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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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0,000万元,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定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确认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收到的对价与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以年度审计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收益不能保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6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9名激励对象已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或退休,预留授予部分中3名激励对象已发生职务变更或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6,400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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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7日和2022年10月28日披露的《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和《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在前述公告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为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因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的,或者激励对象因前述原因或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列明的情形导致公司与激励对象解除劳动关系的,已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不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若激励对象因上述原因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有权向激励对象进行追偿”;“合同到期且激励对象不再续约或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发生该情况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激励对象退休后返聘的,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完全按照退休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若公司提出继续聘用要求而激励对象拒绝的或激励对象退休而离职的,发生该情况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因失职导致其职务变更、1人因退休离职,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3人已离职或发生职务变更,因此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涉及12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6,4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247,6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093,050股,预留授予部分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54,55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1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6,4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上述96,4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2月22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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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实施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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