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2022年12月15日 05: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8月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和《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总额不超过(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和2022年8月4日登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2022-031号)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3号)。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同意接受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具体情况如下:

  一、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情况

  交易商协会出具了《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 SCP502号),同意接受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

  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情况

  交易商协会出具了《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MTN1261号),同意接受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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