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2、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1、本次公司为联合营销在江苏银行南京分行办理总额20,0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续期担保,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99,073.31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2、本次公司为徐百大在江苏银行徐州开明支行办理总额2,0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续期担保,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15,761.6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方式。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16,717.17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59%,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216,662.17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5.00万元。
?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55.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徐州蓝天商业大厦提供担保55.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一、公司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最高额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续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营销”)的经营发展,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联合营销在江苏银行南京分行的20,0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3月2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50,000.00万元,期限三年。
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12月1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担保最高额借款额度50,000.00万元,期限三年。
2021年12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12月20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2-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10,000.00万元。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9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42,000.00万元。
公司为联合营销累计提供最高额担保额度152,000.00万元。本次公司为联合营销在江苏银行南京分行办理总额20,0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续期担保,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99,073.31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2号北区二层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30日
法定代表人:祝珺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照相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机械、电子设备、汽车、汽车配件、劳保用品、家具用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陶瓷制品、水暖器材、日用杂品、土畜产品、科技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5%;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5%。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17,483.32万元,净资产23,497.14万元,营业收入6,120.59万元,净利润1,236.37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207,085.62万元,净资产23,217.76万元,营业收入3,602.30万元,净利润-279.3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续期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20,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的日期起算。
二、公司为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的最高额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续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徐百大”)的经营发展,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徐百大在江苏银行徐州开明支行的2,0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021年12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12月20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2-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徐百大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20,000.00万元。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9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徐百大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4,500.00万元。
公司为徐百大累计提供最高额担保额度24,500.00万元。本次公司为徐百大在江苏银行徐州开明支行办理总额2,0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续期担保,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15,761.6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徐州市大同街125号
成立日期:1993年6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戴启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音像制品、家用电器、安防监控设备、电子显示屏、办公用品、中央空调、电子产品、音响设备、家具、服装、鞋帽、化妆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母婴用品销售;卷烟、报刊、图书零售;钟表销售、维修;验光配镜;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国内各类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图文、标识标牌设计、制作;物业管理服务;汽车租赁;汽车清洗服务;代购车船机票;餐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摄影扩印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影院经营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旅游服务;房屋、柜台、场地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7.96%;少数股东持股比例2.04%。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52,607.70万元,净资产53,459.81万元,营业收入8,702.03万元,净利润16,418.23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144,367.39万元,净资产50,428.61万元,营业收入4,968.17万元,净利润-3,031.2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续期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的日期起算。
三、提供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形成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运营及经营发展,有利于其做大做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16,717.17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59%,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216,662.17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5.00万元。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55.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徐州蓝天商业大厦提供担保55.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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