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涌杰投资”)、上海涌济铧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涌济铧创”)、宁波泷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泷新投资”)系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60%减少至5.60%,累计减持股份731,000股,减持比例达到1.00%。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公司股东祥禾涌原、涌杰投资、涌济铧创、泷新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4,385,97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00%;并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2022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发来的《关于所持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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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祥禾涌原、涌杰投资、涌济铧创、泷新投资受同一基金管理人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系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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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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