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股东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0530)(以下简称“冰山冷热”)发来的通知,获悉其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冰山冷热协议转让给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垒土崆峒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5,400,000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冰山冷热与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垒土崆峒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22年11月17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垒土崆峒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的5,4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的价格为16.10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86,94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及相应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2月9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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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冰山冷热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及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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