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于缘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374%。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2年8月26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股东、董事于缘宝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4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70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1.9990%的股份。
公司于2022年12月11日收到股东、董事于缘宝先生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2月11日,于缘宝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500,000股。目前,本次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相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董事于缘宝先生的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督促股东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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