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12月13日 05: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4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下午15: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穆建华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拟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福鞍股份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97)。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5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下午16: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轶妍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6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党小民,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蕾,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登书,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机构及项目成员相关信息,并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与总结,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其专业能力可满足公司审计需要,建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经验。在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直观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7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8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8日

  至2022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12 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 出席会议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2、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信需或传真请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4、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9:00—15:00 股东的信函或传真到达日不迟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6:00。

  5、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 8 号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一楼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 8 号。

  联 系 人:秦帅

  联系电话:0412-8492100

  传 真:0412-8492100

  邮 编:114016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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