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6日 05: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2-06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2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 11月25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公司拟将2022年度审计机构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作了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2年 12月12日下午14时,在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2-06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0日以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11月25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胡震敏主持,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了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2-063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原因: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更好地开展,经公司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9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9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海第,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郡莹,202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鹏,200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预计本期审计费用为18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上期审计费用138万元(均为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增加原因是由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本期新增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收费标准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量等相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将其解聘的情况。公司已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更好地开展,经公司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由于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2-06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为保证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融资需要,公司决定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宁波宏润良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98%)质押给相关金融机构,为其6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宁波宏彦建设有限公司全部股权(99%)质押给相关金融机构,为其1.55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以持有的合营公司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全部股权(70%)质押给相关金融机构,为其15.5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宁波宏润良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14日,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占比98%,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建设东路262号,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实业项目投资。

  2、宁波宏彦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24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占比99%,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建设东路262号,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养护和管理等。

  3、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9日,注册资本35,055万元,其中公司占比70%,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比30%。注册地址:宁波象保合作区开发办公1号楼205室,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养护和管理等。

  (二)财务情况

  单位:元

  ■

  上述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更好的推进其项目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总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宁波宏润良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宏彦建设有限公司及合营公司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经营状况良好的合营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担保议案。

  五、反担保情况

  鉴于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为宁波市“三路一桥”PPP项目中兴大桥及接线(江南路-青云路)工程具体负责实施的项目公司,中标范围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负责该项目的银行融资并提供担保。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该笔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为确保并支持该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豁免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3,441.86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1%;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53,941.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08%,其中对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对合营企业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2-065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 。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议案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9:3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 证券部。

  4、通讯联系:

  (1)电话:021-64081888-1023  邮箱:caixiaoying@chinahongrun.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证券部(2002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062,投票简称:“宏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公司(本人)出席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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