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2-066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0名,陈明军先生、朱正洪先生、穆炯女士、曹政宜先生、李峰先生、陈斌雷先生、周玲女士、王伟先生生、黄芳女士、黄彦郡先生共计6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源”)经营发展,公司拟为广泰源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2亿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广泰源少数股东杨家军先生对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8)。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2-067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源”)因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拟以其郑州1800T MVR垃圾渗滤液蒸发处理成套设备,原值13,063万元为抵押物,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20,000万元的信用额度。
为支持广泰源经营发展和融资需求,公司拟为广泰源本次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同时,少数股东杨家军先生及其配偶、广泰源全资子公司北京广泰源通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金坛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广泰源本次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将在相关审议程序通过后与建设银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杨家军先生拟与公司签订《保证担保合同》,对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七顶山街道七顶山村
3、法定代表人:杨家军
4、注册资本:3,7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广泰源51%股份。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拟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口支行
鉴于乙方为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连续办理下列第(一)、(二)、(三)、(四)、(五)项授信业务而将要(及/或已经)与债务人在2022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19日期间(下称“主合同签订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在主合同签订期间签订的上述合同、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下称“主合同”)。
(一)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
(二)承兑商业汇票;
(三)开立信用证;
(四)出具保函;
(五)其他授信业务:网络供应链融资。
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1、担保范围:
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
2)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担保金额: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5、保证责任:
1)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者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或者发生主合同项下危及乙方债权的情形导致乙方行使担保权利的,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乙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承诺不会主张乙方应首先就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或者其他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实现债权,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各项担保中自主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甲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3)如果在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仍未获完全清偿,则甲方承诺,其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不应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甲方代位权或追偿权的实现。
4)如果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则甲方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主合同被解除,则甲方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继续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甲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果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甲方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债务人对乙方还负有其他债务的,甲方同意由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指定债务人清偿债务的顺序;同时,甲方进一步同意乙方有权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划收债务人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的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款项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含提前到期)债务。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
6、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7,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10,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08.9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0%,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拟与建设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拟与杨家军先生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2-068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定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
(二)对审议事项程序的说明
以上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阅公司2022年11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2月8日9:00~11:30,13:30~16:00
2、登记方式:传真方式登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0-86119890
传真:0510-86102007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相关复印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详见本提案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510-86119890,传真:0510-86102007。
2、联系人:仇晓铃
3、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890”,投票简称:“法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
■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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