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2022年11月26日 05: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22-060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公司股东胡小周先生向公司提交了《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于2022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胡小周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获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承诺,且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 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22-061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隆越”)的通知,获悉其将已经质押的900万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同时将其持有的960万股公司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三、 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注:公司控股股东为王国红和苏州隆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同时,苏州隆越承诺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22-062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7,702,0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67%)的股东陈瑞良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详细情况如下:

  一、 减持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情况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安排

  2.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 拟减持股份数量:

  ■

  4.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

  6. 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瑞良先生严格遵守承诺,且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 本次减持计划没有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

  1. 减持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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