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华泰股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2022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股价处于历史较低水平的现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前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4、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该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内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7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7.50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7.5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56%;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7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7.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2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结果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不低于3.75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8、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9、股份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因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2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2-02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5月2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2年5月2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的《华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2022-022)。
(二)2022年11月2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4,082,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0%,回购最高价格5.9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5.21元/股,回购均价5.7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7,965.2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三)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4月3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华泰股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公告》(2022-013)。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2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84,082,722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167,561,419股变更为1,083,478,697股,具体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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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84,082,722股,全部用于注销。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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