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针对构建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稳定法律体系这一主题,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谢丹11月22日在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经过近年来的建设,我国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基础法律为统领的多层次的法律体系,对金融细分行业的风险防范和化解作了不同程度的规定,为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奠定了制度基础。
“但关于金融稳定的整体设计和跨行业跨部门的统筹存在不足,相关条款也较为原则,一些问题还缺乏制度规范。”谢丹表示,2021年3月以来,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了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4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国际组织、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积极反馈了意见,人民银行等部门认真研究并予以充分吸收。
她表示,总体而言,社会各界对金融稳定专门立法的必要性有充分共识,普遍认为金融稳定法是金融体系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建议尽早出台实施。未来,将配合有关部门履行后续立法程序,推动立法进程。
谢丹表示,金融稳定法紧紧围绕维护金融稳定这条主线,通过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的一整套制度安排,提升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的稳健性和安全性,使得金融体系处于能够有效发挥其关键功能的状态。即使在受到内外部因素冲击时,资源配置、风险管理、支付结算等关键功能和服务不受影响。
“在这种状态下,宏观经济平稳运行,货币和财政政策稳健有效,金融生态环境安全适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不断提升。”谢丹表示,这部专门立法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根本任务,旨在构建维护金融稳定的“四梁八柱”,向社会各界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坚定不移维护金融稳定的信心和决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谢丹透露,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修订工作也在积极推动当中,与金融稳定法各有侧重和互为补充,共同形成维护金融稳定的有机整体,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责任编辑: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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