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在世界杯打出“中国第一,世界第二”广告标语,被指涉嫌违法

海信在世界杯打出“中国第一,世界第二”广告标语,被指涉嫌违法
2022年11月21日 23:06 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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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韩宜珈 编辑 | 周远方

  11月20日傍晚,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开幕。

  虽然没有中国国足,但“中国无处不在”。

  根据Global Data公布的数据,在今年的卡塔尔世界杯上,中国企业成为本届世界杯最大赞助商,为卡塔尔世界杯赞助了共13.95亿美元,超过了美国的11亿美元。共有四家中国企业入选官方赞助商名单:万达集团、海信集团、蒙牛乳业、vivo。

  就在卡塔尔对阵厄瓜多尔的揭幕战上,海信集团“中国第一,世界第二”的场边大幅汉字广告在吸引世界目光的同时,也通过央视转播得到国内关注。

  “海信今年这广告有点东西”,国内体育网站虎扑在微博上如是说。

  然而,也有法律界人士很快发现问题,新浪微博 @商经法刘安琪 分析称,从广告法的角度来看,“中国第一”的内容存在不妥。广告法第9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国家级,世界级,最佳等词语,“第一”也在禁用之列。

  事实上,“第一”和“世界”字样也早已从国内广告中消失,那么,海信这次的世界杯营销,越界了吗?

  世界杯营销“擦边球”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企业合规法律专家赵嘉炜律师在接受观察者网采访时表示,“中国第一,世界第二”的标语如果打在中国境内,显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款: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但问题在于,这是一个发生在卡塔尔,而非中国境内的行为,《广告法》第二条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赵律师指出,广告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严格意义上来说,海信的广告行为不发生在中国境内。

  但这是否意味着海信的行为完全没有瑕疵呢?不一定。

  赵律师认为,海信的行为同时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因为支撑海信“中国第一,世界第二”宣传的,是自身电视机产品的出货量,但它并没有在广告牌的显著位置标明这一点。

  这就可能引人误解是海信宣传自己的品牌整体“中国第一,世界第二”,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广告法》不同的一点在于,前者并不仅限于规制中国境内的行为。

  但讨论到这一层还没完,这个案例更具“擦边球”意味的一点在于,它也并非完全不涉嫌违反《广告法》。

  “从广告活动的实质来看,海信显然明知自身的世界杯广告通过央视和其他媒体的转播,能够传达给国内受众,”赵律师指出,“一般对违反《广告法》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如果从实质审查的角度出发,无论广告主和广告活动是否在境外,只要实质审查发现这是一个面向境内受众的广告行为,或可以实施相应审查。”

  “随着如今科学技术的发展,这样的实质审查显得越来越重要和现实,比如发生在‘元宇宙’中的广告行为如何规制,就需要法律与时俱进。”赵律师补充。

  “中国第一,世界第二”的含金量

  实际上,这不是海信第一次在世界杯的广告投放中打“擦边球”。

  海信2016年成为欧洲杯的顶级赞助商,当时就把“海信电视,中国第一”的广告语打在了欧洲杯的赛场上,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他们又将“中国电视,海信第一”设为赛场边的广告词,引发过讨论。

  今年,万达、蒙牛、海信、vivo四家企业为本届世界杯赞助了13.95亿美元,在体育营销投放,海信可谓不惜血本。

  在海信的努力下,境内与海外市场都有了一定的广告效应的增长,根据全球知名调研机构益普索(Ipsos)2019-2021年对全球18个国家的家电消费者连续调研,海信品牌认知度每年保持10%以上的同比增幅。

  客观说,今年海信“世界第二,中国第一”的标语并非没有事实支撑。

  行业研究机构奥维睿沃(AVC Revo)11月15日发布的《全球TV品牌出货月度数据报告》显示,1-10月海信全球TV出货规模超越LGE,排名第二。1-10月份,海信电视在海外出货量增长13%,在日本、澳洲和南非、欧洲和北美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据了解,海信集团11月初刚成立了东盟区总部,将持续开拓扩大海信电视在亚太市场业务。

  奥维睿沃全渠道监测数据显示,在国内市场,海信电视1-10月出货量占有率为23.31%,出货额占有率为25.19%,出货量和出货额均稳居中国第一,其中出货额占有率同比增长4.66个点,已经拉开第二名拉开超8个点的差距,这一差距比华为+康佳两个品牌的总出货额占有率还要大。今年1-8月,全球TV出货量连续8个月下滑,在海外“世界杯”、“黑五”、印度“Diwali”、中国区“十一”促销备货拉动下,9月全球出货虽有增长,但前三季度全球TV累计出货量下降5.9%,奥维睿沃(AVC Revo)监测的全球TOP15品牌中,仅有海信、小米、创维等部分中国品牌出货增长。

  海信(含东芝)全球出货19.6M,同比增长18%。自去年9月以来,内销出货连续14个月增长,今年3月以来外销出货连续8个月增长,10月海信内、外销出货均保持强势增长,1-10月全球TV出货量反超LGE,跃居第二,其中,内销出货增长30%,海外出货增长13%。

  业绩方面的逆势增长一方面源于海信、Vidda、东芝多品牌策略对用户层的精准定位与产品的合理布局,另一方面,也由于多年的体育赛事营销策略,并进入了收获期。

  相比之下,排名第一的三星,全球出货33.2M,同比下降4.9%。由于海外TV需求下滑、竞争加剧、以及部分区域汇率变动,1-10月三星虽在新兴市场部分区域出货增长,但全球出货规模下降较多,高端产品销售不及预期,盈利水平也在下降。

  根据奥维睿沃的报告,三星的渠道资源同样丰富,已经多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四季度,其期望通过“黑五”、“世界杯”赛事等需求改善销售状况,并通过增加高端产品销售与有效的成本管理提高盈利。

  四年一度的世界杯是球迷的盛事,也是巨头们没有硝烟的营销战场。

  来源|观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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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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