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年10月28日 06:16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2-073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0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贵州惠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惠邦商务中心1号楼”用于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中心。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项目建设情况与交易对方在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额度内协商具体交易金额、支付方式、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中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2-074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0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建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中心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中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备注:年初至报告期末,由于上游气源紧张、气源价格上涨及疫情等因素,为保障下游用户能源需求,公司采购高价气源保障供应,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同时天然气销售价格暂未足额向下游疏导,导致天然气销售业务进销差价降低,燃气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1,473.50万元;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导致公司燃气工程安装业务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6,627.46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14次总裁办公会,同意与贵州鸿巨燃气热力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贵州燃气集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50.00万元、占股权比例70%;贵州鸿巨燃气热力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50.00万元、占股30%;服务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2022年7月29日完成注册资本实缴。

  2.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19次总裁办公会,同意与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城能投”)共同投资设立贵州燃气水城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城公司”),注册资本4,5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003.00万元、占股66%;水城能投出资1,547.00万元、占股34%;水城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2022年10月21日实缴3,003.00万元。

  3.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22次总裁办公会,同意设立四川泸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泸南公司”),注册资本21,000.00万元,公司持股100%,泸南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2022年10月24日实缴3,000.00万元。

  4. 诉讼、仲裁事项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七(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内容一致,无进展。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洪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湄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洪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湄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洪鸣         会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湄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2-075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贵州惠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惠邦商务中心1号楼”用于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中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贵州燃气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在贵州全省经营区域内统一调度、多元供气、高效协调的管理需求,加快推进公司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系统平台建设步伐,公司拟打造集办公、安全生产、可视化监控、运行调度、计划管理、预警监测、应急指挥、抢险维修为一体的天然气调控中心。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贵州惠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惠邦商务中心1号楼”用于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中心。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项目建设情况与交易对方在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额度内协商具体交易金额、支付方式、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中心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综合考虑了公司在经营区域内统一调度、多元供气、高效协调的管理需求,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系统平台建设进程。同时,拟购买“惠邦商务中心1号楼”的交易价格合理,标的项目权属清晰,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的名称:贵州惠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都匀路109扩建人胎盘血蛋白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研发综合楼第5层。

  法定代表人:林贤弟。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及投资;出租和治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

  主要股东:贵州惠邦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8%,林贤弟持股40%,王媛持股12%。

  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项目概况

  “惠邦商务中心1号楼”地址位于贵阳市高新区都匀路以南,下坝山路以西,白鹭湖以东G(21)006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建筑总高约98.5米,地上24层,建筑面积约42,129.92㎡(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此外,享有配套地下室使用权约21,000㎡(含约500个停车位使用权)。

  (二)标的项目现状

  标的项目已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黔(2022)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36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2019120210006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筑规建字2021-0196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5201912202140001-SX-00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筑房预字(2022)第025号)。目前,建设工作均正常开展,各项工程节点验收有序推进,预计于2023年8月31日前交付。

  (三)标的项目权属情况

  标的项目权属清晰,不存在担保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与定价情况

  (一)标的项目评估

  2022年10月15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出具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资产价值所涉及的指定房屋建筑物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中天华咨报字[2022]黔第2002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

  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对象为贵阳市观山湖区高新区金阳科技产园区“惠邦商务中心1号楼”,该房屋建筑物共24层,总面积为42,129.92m2,位于观山湖区高新区金阳科技产业园区白鹭湖东侧,都匀路南侧,下坝山路西侧。房屋用途为办公用房,为产权持有单位开发建设的房屋,于2022年2月开始修建,预计2023年8月交房。经现场勘查,目前处于在建中,房屋共24层,至现场勘查日2022年10月9日,已修建至18层。

  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08日。

  评估方法: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市场法对指定资产进行评估。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同一供应圈的近期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通过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区域因素修正、权益因素修正和个别因素修正后,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比准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

  取价依据:评估人员收集的当前房屋周边市场价格信息资料;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及市场、网上调查情况;委托人提供的委估资产清单、对委估资产情况的介绍和说明;其他相关资料。

  评估结果:经市场法评估,于评估咨询基准日2022年10月08日,委估房屋建筑物面积共计42,129.92m2,评估价值为33,593.00万元。

  (二)标的项目定价

  标的项目定价参考了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结合当前市场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标的项目交易金额拟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按照建筑面积42,129.92㎡计算,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交易合同尚未签署。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项目建设情况与交易对方在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额度内协商具体交易金额、支付方式、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具体事宜。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系基于公司保障安全生产、抢抓发展机遇的现实需求,有利于公司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的水平,有利于公司提升安全管理、监测预警、精准调度的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咨询报告评估值为定价参考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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