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年10月28日 06:10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2-077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10月27日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项目建设和自有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 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 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 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意见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项目建设和自有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建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景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鲁杰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建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景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鲁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建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景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鲁杰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2-076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在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培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6,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2-078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0月27日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82.8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591.0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991.80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54000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公司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 监事会意见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6,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0万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对本次建龙微纳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上网公告附件

  1、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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