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拓新药业(301089.SZ)发布了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称,本次激励计划业绩指标等要素设置合理,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能够发挥长期激励效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9月28日晚,拓新药业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2,600.00万股的1.59%。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针对本次股权激励所设定指标是否科学、合理的问题,拓新药业称,在综合考虑历史业绩、行业发展、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基础上,设置了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4年公司净利润指标及净利润增长率的业绩考核目标,指标设定合理、科学。对激励对象而言,业绩目标明确,同时具有一定挑战性。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还对激励对象个人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
对于2022年业绩指标的设置能否达到激励效果,拓新药业表示,公司2022年是否能够实现业绩指标需公司管理层及各级员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共同努力。公司2022年业绩指标的设置具有挑战性,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具有激励效果。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在合理的基础上具有挑战性,这有助于进一步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
对于本次股权激励,拓新药业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也纷纷表示,本次激励计划业绩指标等要素设置合理,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能够发挥长期激励效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同时,拓新药业表示,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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