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黄宗彦
屡禁不止的董监高亲属短线交易戏码仍在A股频繁上演。近日,贝肯能源(SZ002828,股价6.87元,市值13.81亿元)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吴云义的女儿吴靖因在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又买入公司股票形成短线交易,目前已按照《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公司上缴所有交易所得收益共计122万元。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而这里所称董、监、高持有的股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表面上看这是一起常见的董监高亲属短线交易,按当事人的说法,起因是“对相关法规了解不深”,结果是“上缴收益、致歉”。但笔者仔细查阅当事人历史交易信息后,发现有两笔交易耐人寻味。
首先是在今年2月9日,吴靖通过集中竞价减持40万股,“巧合”的是吴云义亦在当天通过集中竞价减持40.34万股。当时,公司对吴云义减持股票的信息进行了提前披露,而对吴靖,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将其买卖公司股票的信息进行申报和对外公示。且吴云义父女减持的均价在10元左右,为公司股价相对高位,后面又低位买入,其精准的“高抛低吸”操作难免让人产生质疑。
其次,吴靖在6月24日以6.35元的价格通过大宗交易买入30万股;根据大宗交易数据,同一天吴云义通过大宗交易以相同价格减持30万股。而当天仅有这一笔大宗交易,这意味着,这对父女以折价方式完成“对倒”。在A股,董监高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给亲属的案例时有发生,一方面是为了享受某些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则是方便日后减持——董监高自行减持限制较多,转让给亲属则相对更容易操作。
吴云义父女事件并非孤例,就在贝肯能源公告当日还有4家沪深上市公司、1家新三板公司同样自曝董监高或其亲属短线交易。此外,有数据显示,去年全年A股共披露超300条短线交易的公告,涉及上市公司超250家,涉事董监高亲属占比高达70%。
在笔者看来,越来越多上市公司对董监高及其亲属涉嫌短线和窗口期违规交易主动进行披露,这是一种进步。相较于以往通过内幕交易、信披不完善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乱象,主动披露前述违规情况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遏制董监高亲属利用信息优势获利的机会,从而维护资本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相应的处罚力度较轻,造成当前大部分短线交易涉事人可以以“不了解相应法规”“亲属自发行为”“误操作”等理由免于被究责,且事后只需将违法所得上缴公司,鲜有进一步处罚。因此仍有不少人心存侥幸,在违规交易的悬崖边试探。
对此,笔者建议,除了上市公司应定期给董监高及其亲属培训相应的法律法规外,还应督促董监高日常对亲属履行监督教育,确保法律法规普及程度;应强化事后究责机制,亲属违法违规不能以一句“道歉”了事,董监高也需“连坐”受到一定处罚;所谓“不懂法”或者“失误”等说法,不能成为理由,凡触碰红线,就应一并加大现金处罚数额,涉嫌金额巨大的还应考虑禁入市场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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