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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7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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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张峰先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6月10日公告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25.30%股份的股东张峰先生,在2022年6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2年6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张峰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张峰先生提请董事会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2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6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6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199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7日
至2022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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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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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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