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2年06月16日 05:5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06月13日、06月14日、06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06月13日、06月14日、06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2022年03月14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合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且不超过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3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2-0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6,1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4%。

  2、公司于2022年04月14日、2022年05月0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5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2-06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上述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06月13日、06月14日、06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1、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股份回购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所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回购计划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已说明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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