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2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开立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鉴于上述结算账户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且无使用上述账户的进一步开展现金管理的相关计划。公司已于2022年6月10日注销了上述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注销的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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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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