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2022年06月10日 05:4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控股股东股权划转等历史原因,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贸集团”)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纺织品进出口业务方面存在同业竞争。为解决该同业竞争问题,2016年11月,省国贸集团依照相关监管规定做出承诺:“对于国贸集团、浙江东方目前存在的纺织品进出口贸易的业务,在本次重组完成后5年内,国贸集团将通过筹划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置换、资产收购以及资产出售等交易方式逐步消除国贸集团与浙江东方的同业竞争。”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发布的《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

  上述承诺作出后,公司积极配合控股股东完成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多年来一直积极推进商贸公司重组整合,促进控股股东内部同类业务资源优化配置,努力推动商贸流通板块二次转型升级。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对尚在开展纺织品进出口贸易业务剩余控股子公司进行重组整合,以配合省国贸集团完成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决同业竞争事项的阶段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原涉及从事纺织品进出口贸易的15家控股子公司中,6家公司已按照董事会通过的重组整合方案通过产权交易所完成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已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5家公司已各自做出解散清算的股东会决议,其中1家已完成清算注销,其余4家正在清算流程中;2家公司已做出停止经营、不再开展新的经营业务的股东会决议;2家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及营业范围,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不再从事涉及纺织品的进出口业务。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省国贸集团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未来,公司将聚焦资源全力做强做优做大金融主业,持续提升公司金控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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