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ST信通(600289)民事证券索赔案迎来新进展。该公司近日发布的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显示,其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及哈尔滨中院送达的法律文书,涉及53名原告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涉诉金额共计5932.03万元。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刘鹏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ST信通因信披违规已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目前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已进入实体审理程序,根据《证券法》及最新司法解释,权益受损投资者仍可继续提起索赔诉讼。”
违规担保逾68亿拟遭处罚
2021年7月27日,ST信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12月23日,黑龙江证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查明,ST信通及邓伟、邓清、曲飞、田绪文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有关情况;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投资者于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买入ST信通股票,并在2017年12月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到suopeibao@126.com或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
53名投资者索赔5932万元
ST信通最新公告披露,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及哈尔滨中院送达的法律文书显示,截至2022年2月25日,共有53名原告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等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涉诉金额5932.0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部分诉状中被起诉方还包括亿阳集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国信证券和邓伟、邓清、曲飞、田绪文。目前,上述53起涉诉事项均处于尚未开庭审理状态,故ST信通表示,目前暂时无法判断该案件对公司损益所产生的影响。刘鹏律师指出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证券服务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连带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按照基础事实,证券服务机构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存在过错,除非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这些投资者索赔需尽早
公开资料显示,ST信通上市于2000年7月,主营电信网络运营支撑系统、管理支撑系统、企业IT运营支撑系统、信息安全等行业应用软件开发、解决方案提供和技术服务。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2017年12月26日起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ST信通2021年度业绩预告显示,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29.18万元至-20229.18万元。ST信通分析,本次业绩预亏主要是由于主要银行账户处于司法冻结状态,使公司承接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导致部分业务流失,业绩增长乏力所致。
刘鹏律师表示,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且针对股民的损失计算复杂又专业,投资者可及时通过股民索赔宝网站或公众号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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