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西水 编号:临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3月2日、3月3日、3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同时,公司联系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审亚太预审计,公司2021年度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虽然,目前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天安财险进行审计,但是最终审计意见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3月2日、3月3日、3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022年1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西水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2年2月22日,公司又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肖卫华未筹划涉及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审计,公司2021年度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虽然,目前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天安财险2020上半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但是最终审计意见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审计意见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的相关内容。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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