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2-009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5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上午10: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毛晓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自2022年02月11日起至2023年3月4日止。(毛晓群先生简历附后)
毛晓群先生,43岁,清华大学车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公司APAC业务发展副总裁兼EV事业部总经理;贝卡尔特(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橡胶增强事业部商务副总裁;宁波华翔特雷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聘任毛晓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受聘人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其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2-01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1,5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4.01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因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进程已过半,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2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03,5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01%,最高成交价为20.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44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109,976,591.0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日内;
4.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月27日)前5个交易日(即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4,536,096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3,634,024股)。
(三) 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 开盘集合竞价;
2. 收盘前半小时内;
3.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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